貴陽:擴大住房公積金“既提又貸”範圍,提高人才公積金貸款額度

爲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4月24日,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優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執行。

此次通知明確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積金“既提又貸”,同時提高人才貸款額度。

通知提到,繳存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

此外,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範圍。繳存人家庭在全國範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貸款已結清,在貴陽貴安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擴大住房公積金“既提又貸”範圍。繳存人家庭在貴陽貴安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後,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將“既提又貸”政策適用範圍由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還明確,擴大人才支持政策適用範圍。將持有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省級優才卡、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納入人才政策支持範圍,在貸款額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提高貸款額度。持有有效上述三種人才卡的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相應提高:持有有效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的繳存人,認定爲A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繳存人家庭12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50萬元;認定爲B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繳存人家庭10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認定爲C、D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繳存人家庭7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90萬元。

持有有效省級優才卡的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繳存人家庭10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

持有有效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繳存人家庭7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90萬元。

持有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省級優才卡、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貸款額度均可在其根據計算公式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50%。

此外,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持有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省級優才卡、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可在現行額度基礎上上浮50%。

以下爲政策全文: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優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爲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經研究,決定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繳存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繳存人家庭在全國範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貸款已結清,在貴陽貴安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三、支持住房公積金“既提又貸”。繳存人家庭在貴陽貴安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後,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取消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間隔限制。繳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即可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現行住房公積貸款最高額度。

(一)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5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5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60萬元。

(二)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6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8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6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70萬元。

六、實施人才支持政策。

(一)提高貸款額度。

持有有效貴陽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認定爲A、B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12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50萬元;認定爲C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10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認定爲D、E、F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7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90萬元。

持有有效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的繳存人,認定爲A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12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50萬元;認定爲B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10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認定爲C、D類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7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90萬元。

持有有效省級優才卡的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10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

持有有效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爲單繳存人家庭7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90萬元。

持有有效貴陽人才服務綠卡、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省級優才卡、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貸款額度可在其根據計算公式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50%。

(二)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

持有有效貴陽人才服務綠卡、築才卡(高層次人才)、省級優才卡、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的繳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可在現行額度基礎上上浮50%。

七、其他

(一)本通知所稱的單繳存人家庭,是指借款申請人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其配偶未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其配偶雖然在上述兩個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但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未滿6個月的家庭。

(二)本通知所稱的雙繳存人家庭,是指借款申請人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其配偶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其配偶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家庭。

(三)本通知所稱的多子女家庭,是指養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未滿十八週歲)的家庭。其中,有離異婚史的,按撫養權覈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數量。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執行,原政策與本通知衝突的,以本通知爲準。執行期間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及時調整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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