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11月7日,據成都住建局官微消息,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進一步支持各級國有企業、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不含自然人)積極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積極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在房源籌集方式上,《方案》明確,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將自有存量住房在報經批准後,改造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同時,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報經批准後,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同時,《方案》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將自有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報經批准後,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
《方案》還鼓勵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將整體運營並實施集中管理的租賃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配建自持的租賃住房等房源,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基礎上,報經批准後,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鼓勵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等具有存量土地、存量房屋的單位與其他市場主體通過合作共建的方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此外,《方案》提到,將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方式,分類確定運營期限,運營期限自房源投入運營啓動配租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