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人體生物監測質量保證規範》國家標準實施

記者今天(28日)瞭解到,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人體生物監測質量保證規範》國家標準。該標準由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組織起草,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人體生物監測質量保證規範》修訂後主要有四方面變化。

一是拓展適用範圍。將倫理審查與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要求納入標準體系,並對現場調查,包括組織實施、問卷調查、體格檢查等環節進行了全面規範。

二是優化生物樣本採集要求。更新了監測人羣的確定原則,新增了生物安全、採樣空白、樣本分裝、樣本接收、樣本入庫等關鍵環節的質量控制要求,並對血樣和尿樣的採集方式進行了調整優化,同時刪減了脂肪、糞便、呼出氣及其他組織等樣本採集的相關內容。

三是提升實驗室分析要求。在實驗室測定環節新增了空白試驗要求,對方法檢出限和定量限的確定原則、精密度、校正曲線繪製、準確度評價以及平行樣分析等核心質控指標的評價內容和要求進行了系統性的變更與細化。

四是強化數據管理。首次對效應標誌物檢測、生物監測數據的採集、覈查和處理提出了規範性要求。

新標準的實施,將更好地完善人體生物監測質量保證體系,有力提升我國人體生物監測工作的規範性和準確性,爲我國職業人羣健康保護、環境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公共衛生應急處置等工作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爲保障公衆健康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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