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金價飆升的背景下,售價只有足金產品十分之一的“金包銀”引發各界關注,然而,看似標價更低的“金包銀”製品由於手工費佔比近半,粗算下來單克黃金的售價也高達上千元,且由於金銀比例難確定,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市面上多數黃金回收商家都表示拒絕回收。當下,“金包銀”市場存在虛報黃金含量、“包金”還是“鍍金”存疑、鑑定標準不規範等問題,業內人士指出,未來應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規範相關企業的銷售行爲,制定統一的質量標準,同時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消費者的鑑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單克超千元 商家拒絕回收
不斷攀升的金價讓不少消費者望而卻步。2月10日,周大福等品牌足金價格已經超過了870元/克,一再刷新消費者心理預期。在此背景下,可以“花小錢、辦大事”的“金包銀”飾品在電商平臺上迅速走紅,線下方面也開始湧現出一些主售“金包銀”產品的商家。“金包銀”顧名思義,是一種在足銀基礎上,通過電鑄等工藝均勻地包裹一層足金的產品,其外觀與足金首飾相差無幾,但價格卻僅有足金首飾的十分之一左右。
北京商報記者走訪一家主售“金包銀”產品的線下門店發現,一款售價2499元的項鍊,總重14.5克,標註的金重爲1.2克,銀重爲13.3克,今日足銀售價約爲10元/克,這樣算下來上述項鍊黃金的單克售價高達1900多元。銷售人員對此解釋稱,“按總克數算一克只有100多元,而且這款項鍊工藝複雜,手工費就要1000多元。”對於“金包銀”的回收問題,上述銷售人員則直言,“本店就可以回收,今天買今天賣虧一半的錢”。
值得注意的是,在電商平臺銷售“金包銀”產品的商家一般都宣稱可以進行回收,不過能否真正成功回收仍是未知數。消費者丹丹就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去年在線上購買了一款“金包銀”手鐲,商家銷售時表示本店可以進行回收,“今年初不想要了去找商家回收,結果發現已經閉店了”。
實際上,“金包銀”產品在黃金回收市場處於無人肯收的境地。一家位於北京的黃金回收商家向北京商報記者直言,“沒人收金包銀,假貨太多”,北京商報記者繼續詢問了多家從事黃金回收的店鋪,但均表示不收“金包銀”。黃金從業人員劉經理透露,“最近很多客戶都在諮詢金包銀回收,然而這個回收難度很大,要用藥水分離提純,沒有量一般不會回收的”。
工藝、黃金含量難辨別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多個“金包銀”商家後發現,它們一般都可以提供鑑定證書,檢驗結論普遍爲“足金/足銀飾品”,大部分商家的鑑定證書中並未標註具體的足金克重。一家在抖音電商直播銷售“金包銀”的商家宣稱其總重24克的手鐲,包金重量能夠達到2.84克,但對於如何驗證金重,該商家則表示,“只能通過金銀分離的方式”,而這也意味着消費者需要破壞產品進行提純等,才能獲得真實的足金含量。
深國檢珠寶檢測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目前,鑑定證書只能鑑定總重和純度,由於已經是成品,無法確定金銀比例,部分鑑定證書中備註的金重爲商家自行提供,不具備權威性,且鑑定證書也無法驗證是鍍金還是包金工藝。
劉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稱,鍍金和包金在工藝以及黃金厚度方面都有明顯區別,包金是將一層金箔覆蓋在基底材質上,製作工藝相對複雜,需要經過熔鍊、壓制、鑲嵌等工序,具有更高的價值和耐久性,而鍍金則是將金屬溶液通過電流或化學反應的方式沉積在基底材質上,製作工藝簡單,成本低廉,黃金厚度也往往低於包金工藝。
劉經理進一步指出,市面上很多商家都會虛報黃金含量,但實際上從業內普遍情況來看,“金包銀”飾品中足金含量不會超過總重的5%,其餘都是足銀材質。北京商報記者在電商平臺中發現,一款總重20克的“金包銀”鐲子,產品詳情中標註的黃金重量達到了2—3克,佔比高達15%,目前市面上在售的產品普遍標註的足金含量都高於5%。然而,一位網友在小紅書分享的維權過程顯示,其購買的30克“金包銀”鐲子,標註含金2.8克,提純後卻僅有0.44克。
入局門檻低 缺乏統一標準
黃金價格一再攀升,周生生、週六福等不少黃金企業都推出了小克重足金產品,但目前來看,暫無黃金上市企業推出“金包銀”相關首飾。劉經理認爲,“金包銀市場入局門檻較低,目前市面上以個體商家爲主,而大品牌往往會敬而遠之,如果品牌同時銷售足金和金包銀,由於外觀相差無幾,會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度”。
當下的“金包銀”市場可謂魚龍混雜,問題頻出。在各大社交平臺中,“金包銀變色”、“產品鑑定證書是假的”、以“金包銀”商品冒充黃金去金店回收等問題都屢見不鮮。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當下,“金包銀”首飾的質量參差不齊,銷售商家的鑑定結果不明確,且缺乏統一標準,“爲了解決這些問題,應當加強市場監管,規範銷售行爲,制定統一的質量標準,提高鑑定結果的透明度,同時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消費者的鑑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中消協也指出,“金包銀”商家在銷售時通常會標註金重銀重作爲賣點,但很難驗證金重銀重分別是多少,甚至連珠寶行業專家也難以分辨。市面上所謂的“金包銀”首飾,不論是線下實體店還是網絡渠道銷售,本質是銀首飾,絕大多數都是鍍金,不是手工“包金”。
2024年10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規範鍍金銀首飾生產、銷售行爲的行政告知》指出,鍍金銀首飾的命名必須規範,如“鍍金銀手鍊”,且僅在採用機械加工方法將金牢固地包覆在銀飾品上時,纔可稱爲“金包銀”。
在標籤標識方面,如有充分證據可證明所含金的純度、重量,可按實際標示,但生產者需對標籤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印記和檢測證書方面,鍍金銀首飾的印記只能標註主材及純度,未經檢測不得在備註欄中以企業標稱等形式標註金、銀重量;如需標註,檢測機構應有檢測依據並能提供檢測原始記錄,同時經抽樣並破壞性檢測驗證;檢測機構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北京商報記者 藺雨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