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一名20歲的運動達人小李,因健身時長期戴骨傳導耳機,近期頻繁被耳鳴困擾,就醫時確診噪聲性耳聾。醫生表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傷如果穩定下降超過3—6月以上,便很難逆轉。相關話題衝上熱搜,引發關注。
南京同仁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副主任醫師陳金霞解釋說,臨牀上所定義的耳聾,並非“完全聽不到”。只要聽力下降超過正常範圍,即超過25分貝,就定義爲耳聾。“臨牀上的耳聾分爲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一旦達到中度以上,就會明顯影響正常交流。因此,不要等到完全聽不見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在許多人的認知中,骨傳導耳機因其特殊的開放雙耳的設計,常被貼上“不傷耳道”或“保護聽力”等的標籤。但陳金霞提醒,骨傳導耳機並非“聽力保險箱”,使用不當依舊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聽力損害。
理論上來說,骨傳導耳機是直接將聲波的振動,經顱骨傳到內耳的耳蝸,它繞開了外耳和中耳,能保護鼓膜,也避免了長時間佩戴入耳式或頭戴式耳機可能引起的耳道不適或中耳疲勞,但它對內耳的傷害風險依然存在。
在陳金霞看來,聽力損傷的關鍵並不在於耳機類型,而在於使用強度和時間。“如果使用耳機時音量過大,尤其是超過最大音量的60%,且使用時間過長,例如持續超過60—90分鐘,過大的振動能量同樣會過度刺激並損傷內耳的毛細胞,這種損傷一旦發生,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可逆的。”
前不久,陳金霞就接診了一個大學生,因爲經常戴耳機聽音樂,一聽就是幾個小時,音量也比較大,所以出現了耳鳴、聽力下降的情況,就醫後經過聽力檢測,提示高頻感音神經性耳聾,神經性耳鳴,診斷爲噪聲性耳聾。
一旦診斷爲噪聲性耳聾,干預治療則有着嚴格的“黃金窗口期”。“發病後72小時內及時就醫,聽力恢復的可能性最高。如果錯過了72小時的最佳窗口,也最好不要超過一個月。聽力損失如果超過半年甚至一年,再進行干預往往療效甚微。”陳金霞說。
陳金霞提醒,耳機使用要遵循“60—60原則”,即音量不大於60%、時長不超過60分鐘。同時,建議每6—12個月做一次純音測聽,監測聽力變化。如果在使用耳機後出現耳鳴、耳悶、聽力下降或頭暈等症狀,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耳機,並避免再次接觸噪聲環境,第一時間前往醫院就診。
來源 | 綜合自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