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廣東男子楊某某借宿初中同學林某某家中,次日持菜刀行兇,致林某某重傷二級、其弟弟不幸遇害。1月11日,受害者家屬林女士透露,犯罪嫌疑人二次精神鑑定結果出爐,責任認定發生關鍵變化。
此前鑑定曾認定楊某某患急性短暫性精神病,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而吳川市公安局最新鑑定意見顯示,楊某某實際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期間處於急性發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目前症狀基本緩解,具備受審能力。
據悉,楊某某與被害兄弟相識十幾年,假期常結伴相處。案發前一日,楊某某曾讓林某某陪同就醫做胃鏡,當晚便借宿林家。案發當天下午,楊某某外出買回菜刀,戴頭盔闖入行兇。林某某聽到弟弟呼救下樓阻攔,因身高劣勢未能奪下兇器。
目前,該案仍處於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尚未開庭審理,案件後續進展備受關注。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