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再通報網民反映遭遇“非營運車輛司機誘導消費”:擬對司機處1.5萬元罰款,對涉事海鮮店立案調查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月8日發佈情況續報:

關於網民反映在我市旅遊時遭遇“非營運車輛司機誘導消費”一事,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全力調查,經覈對消費清單、查詢監控,詢問商家、消費者和司機。現將有關情況續報如下。

經覈實,2026年1月2日21時許,石某駕車(瓊BD11**)途經三亞某濱海酒店,見當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車,便主動上前攬客,後運載至天涯區友誼街漁多多飯店進行消費。

經查,石某未取得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活動,情況屬實,依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擬對石某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爲予以立案調查。

下一步,全市執法部門將全面加大相關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強化重點區域巡查管控,切實維護市民及遊客的合法權益與交通運輸市場秩序。廣大市民遊客如遇類似情況,請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投訴舉報電話:0898-12345。

再次感謝社會各界對三亞旅遊市場的公共監督。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