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幼兒園教師被指擺拍幼兒“引流帶貨”,網友:這樣真的合適嗎?

河南一幼兒園教師

被指擺拍幼兒“引流帶貨”

12月5日,本報接到反映,河南省一家幼兒園一名教師在其短視頻賬號上持續分享大量園內幼兒的“童言童語”短視頻。視頻裏,孩子們排隊回答老師拋出的各種問題,天真的回應成爲吸引流量的看點。儘管內容看似充滿童趣,但其中一些被刻意設計的問題,卻被質疑可能存在價值觀上的誤導,不利於幼兒身心健康。

例如,在12月4日發佈的一條視頻中,幼兒們接力演唱網絡熱梗歌曲《鴿子壓力之歌》,歌詞包含“灌傷害騙騙花(注:歌詞無實際含義,系無厘頭表達)”等內容。

有網友在評論區留言稱:“現在並不提倡小孩說網絡熱梗,老師還教孩子唱並拍成短視頻,這樣真的合適嗎?”另一條收穫6.9萬點讚的視頻,以“什麼片最貴”爲題,孩子們的回答雖無直接不妥,但評論區卻充斥着含義曖昧的留言,如“聽了半天,硬是沒聽到我想聽的那一個”。

此類視頻雖打着“童言童語”的標籤,卻可能通過模糊的提問引導流量,致使評論區出現不當言論。此外,在一條“開什麼車不費油”的視頻中,孩子回答“開老師家的車”“開公務車”,其隱含的價值觀導向也引發網友討論。

記者查看該教師賬號主頁發現,其擁有25.3萬粉絲,已發佈1574條視頻,內容幾乎全部圍繞幼兒園學生的日常問答展開。賬號簡介聲稱,拍攝僅是“課下與孩子的娛樂方式”,目的是“培養孩子的口頭表達能力與勇氣”。

然而,一個與之矛盾的細節引人質疑,該賬號疑似利用擺拍幼兒內容爲商業帶貨行爲引流。記者看到該教師賬號直接開通了平臺商品櫥窗,內列600餘件商品,從食品到日用百貨種類繁多。其主頁還醒目標註了另一個專門的帶貨賬號。

點擊進入,可見同一位老師出鏡推銷各類商品的視頻,涉及女性補鐵劑、兒童飲品、服裝、溫度計等900餘件商品,帶貨視頻數量逾千條。

記者瀏覽多條視頻看到,在一段家長贈送錦旗的視頻中,錦旗上顯示有“車寨幼兒園”字樣。12月5日,記者據此聯繫到位於河南省新鄉市長垣市佘家鎮的這所幼兒園進行覈實。

電話中,一名女子確認該賬號博主系其園內教師,但對於“拍攝是否獲得監護人明確授權”及“教師用私人賬號帶貨是否恰當”等問題,她聲稱:“跟你有什麼關係,你的目的是什麼。”

就此事,記者嘗試撥打河南省教育廳官網公示的基礎教育處辦公電話,兩個號碼均未接通。

拍攝兒童短視頻成“流量密碼”

“老師掉水裏了,你先喫餅乾還是先喫糖?”近期,一個看似無厘頭的問題,在短視頻平臺上掀起模仿熱潮。以“老師掉水裏了”爲話題的視頻累計播放量已超1360萬次,成爲許多幼兒園賬號吸引關注的“流量密碼”。

視頻中,幼兒園的孩子們常被安排站在教室或者走廊背景前排成一列。他們面前的小桌子上,往往擺着像香蕉、小柿子、餅乾、糖果這類誘人的零食。

當老師拋出那個經典問題——“老師掉水裏了,你先喫XX還是先喫XX?”時,孩子們的回答成爲核心看點。“我喫糖!”“我要香蕉!”鏡頭中的孩童用稚嫩的聲音說出答案,毫不猶豫地指向心儀的食物,卻完全忽略了問題中那個“落水的老師”的情景。

記者發現,拍攝者多爲幼兒園或幼教賬號,在絕大多數孩子都選擇零食的背景下,偶爾出現“救老師”的回答,反而成了視頻中的“意外驚喜”。

然而,這類內容也引發了爭議。有網友認爲孩子童言無忌,畫面充滿天真趣味。有網友打趣道:“沒有一個救老師的,老師快在水裏淹死了。”但也有不少網友指出,問題的預設本身值得商榷,這種帶有誤導性和娛樂化傾向的提問方式,並非對兒童的正確引導。

有網友糾正,“正確設問應該是:老師掉水裏了,是先救老師,還是先喫糖或餅乾?”也有網友質疑,“這些孩子出鏡,經過家長的同意了麼?”

律師

當心觸碰法律紅線

當兒童的純真被剪輯爲“流量密碼”,記錄與利用的邊界究竟何在?針對此事,遼寧斌鵬律師事務所宋敖嘉律師表示,此類行爲已超越簡單記錄,或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多項合法權益。

宋敖嘉表示,判斷此類行爲是否侵權,核心在於其是否超出“合理使用”範疇。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肖像權人依法享有不被醜化、污損,以及禁止他人未經同意製作、使用、公開其肖像的權利。對於未成年人,法律要求必須獲得監護人“明確、具體、知情且單獨”的授權。

“關鍵在於行爲的性質轉變,一旦以‘娛樂’或‘宣傳’爲名,行策劃表演、公開傳播乃至引流變現之實,其性質就發生了根本變化。”宋律師解釋,具體涉及的違法行爲可歸結爲製作、公開傳播未成年人肖像,以及不當披露其就讀信息、行爲習慣等隱私。

即便存在家長簽署的格式協議,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條,對協議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也應作出有利於肖像權人(即兒童)的解釋。若協議條款籠統,未明確涵蓋商業引流等用途,其法律效力存疑。

此外,宋敖嘉提醒教育單位應遵循“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最高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了 “最有利於未成年人” 的核心原則。幼兒園等教育機構負有法定的特殊保護責任,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在園期間的身心安全,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若將幼兒園這一教育港灣,系統性改造爲成人劇本下的‘內容生產車間’,是對其法定職責的根本背離。”宋律師表示,將兒童置於持續的、爲吸引流量而設計的網絡曝光下,使其成長環境充滿表演壓力,實質上已侵擾了其應有的安寧,構成了對其身心健康潛在的威脅。教師角色從引導者異化爲“導演”,更是模糊了教育行爲的邊界。

對於視頻中常見的“兩難選擇”劇本,宋敖嘉表達了更深層的憂慮。“爲追求‘節目效果’而設計‘先救誰’‘要錢還是要糖’等問題,本質上是將兒童物化爲達成成人娛樂或商業目的的工具。”她表示,這不僅可能誘導兒童說出違心之言,更可能在其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植入功利性與表演性的行爲模式,干擾其社會化的自然進程。

2021年11月29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

嚴管嚴控未成年人蔘與網絡表演,對出現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覈定爲藉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頻賬號,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號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宋敖嘉提醒,某些賬號核心內容圍繞兒童展開,並以此開通商品櫥窗、進行引流變現,即使有家長同意,也可能被監管部門認定爲“違規牟利”,將面臨賬號限流乃至關閉的處理。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 劉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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