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滅不了火苗,消防水帶一進水就破裂……不合格消防產品何以流入市場?

滅火器滅不了火苗、消防呼吸器過濾不了煙氣毒性、消防水帶一進水就破裂……不合格的消防器材不僅可能在關鍵時刻“掉鏈子”,本身也可能成爲危險源。

爲何“救命器材”成了“擺設”?不合格的消防器材是怎麼流入市場的?“新華視點”記者展開調查。

部分消防產品關鍵材料“以次充好”“偷樑換柱”

隨着人們消防意識的提升,一些包含小型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的家用消防應急套裝近年來銷售火熱,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同類產品價格爲何如此懸殊?業內人士表示,消防器材質量參差不齊是主因。

記者梳理發現,在近年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的抽查檢驗中,不合格消防產品時有“上榜”。2024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防火門、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等3種消防產品的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率分別爲9.4%、9.1%和4.2%。

以應急套裝中常見的滅火器爲例,廣州質量檢驗研究院新材料及無源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規定,ABC乾粉滅火劑主要組分爲磷酸二氫銨,含量爲75%;但抽檢中發現,一些手提式乾粉滅火器中被摻入滑石粉等廉價填充物,替代了磷酸二氫銨等有效成分。

記者在一份不合格產品的檢測報告上看到,該產品第一主要組分磷酸二氫銨含量僅爲43.8%。“在關鍵材料上‘以次充好’‘偷樑換柱’,從表面上看區別不大,但嚴重影響消防產品的滅火效能和安全性。”這位負責人說。

圖爲工作人員在進行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氧化碳防護性能試驗。(廣州質量檢驗研究院供圖)

再如應急套裝中經常配置的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若關鍵過濾材料不達標,就不能有效過濾有毒煙霧和顆粒。檢測標準要求,一定時間段內,呼吸器一氧化碳透過濃度的時間加權平均值不應大於200mL/m³。但從抽檢結果看,有的不合格產品該數值已經超過1000mL/m³,原因就在於關鍵材料一氧化碳觸媒被“動了手腳”。

廣東樂昌市某消防器材公司負責人顏經理告訴記者,合格的觸媒是化學催化劑,如果生產商使用乾燥劑等非觸媒材料替代,成本會低20%以上。“普通人很難僅憑肉眼和經驗判斷消防產品的質量,部分不法廠商就動了歪心思。”

2022年8月,浙江寧波發生一起火災,造成7人遇難。火災事故調查結果顯示,事發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滅火器均爲不合格產品,其中滅火器的滅火劑有效含量只有20%,距離國標要求的75%相去甚遠。

不合格消防產品存在監管薄弱環節

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是如何流入市場的?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消防器材的生產門檻較低,廠商魚龍混雜、產品質量參差不齊。

廣州市質量監管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法生產場所往往規模小、設備簡單、工藝粗糙,一旦某個場所被查處,不法分子會迅速轉移生產設備、庫存和人員,到新地方重起爐竈。“我們曾去過一個生產防火面具的小作坊,裏面僅有幾個工人在組裝,不同化學成分的材料裝在大桶裏,填充工藝全憑工人自己把握,連質檢員也沒有。”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說,根據查處的線索,也有個別正規廠家受利益驅使生產非標產品。“這些廠家按照客戶的低價要求降低產品標準,定製化生產、點對點運輸、不留庫存。”在流通環節,由於鑑定消防產品質量需要較高專業能力,部分不法商家面對消費者的質詢百般抵賴。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發現,有店鋪售賣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盲盒”。當記者詢問這些不同品牌的產品是否合格時,商家僅發來一份來源不詳的檢測報告。還有商家出售“酒店款”和“家用款”,記者詢問有何區別,商家坦言“酒店款是應付消防檢查用的”“家用款質量更好”。

業內人士透露,所謂“酒店款”往往是性能較差的不合格產品,一些購買者貪圖便宜,對消防產品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用低配應付檢查”的思想。

圖爲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瓶體爆破試驗後的樣品狀態。(廣州質量檢驗研究院供圖)

此外,部分消防器材的使用規定流於形式,執法震懾力有待加強。

消防部門介紹,按照規定,乾粉滅火器在出廠滿5年後需進行檢測充裝,之後每1至2年再次進行檢測充裝。現實中因需要專業廠家收費服務,很多使用單位缺乏檢測充裝的意願,讓規定難以有效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法律專家稱,許多消防產品質量案件的罰款金額只有幾千元,違法成本較低。

莫讓救命器材關鍵時刻成“致命殺手”

消防產品質量事關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受訪專家表示,應從源頭管控、過程監管、末端治理、市場引導四方面,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全流程全鏈條閉環監管。

一些擁有3C認證的消防產品,申請認證時的測試樣品與實際量產版本差異較大,產品質量名不副實。對此,北京市東元(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永表示,一旦發現認證檢驗機構在消防產品認證、檢驗工作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監管部門應從嚴從重懲處。

針對消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中的亂象,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歐衛安建議,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採取突擊暗訪、隨機抽檢等多種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全鏈條信息共享平臺和監管信息庫,定期共享消防產品流向、監督檢查和執法數據。

在使用端,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建議,壓實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從嚴查處採購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行爲;加強消防安全意識教育,鼓勵羣衆提供消防產品違法犯罪線索,從需求端擠壓劣質產品的生存空間。

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消防產品檢測室工作人員提示,消費者在選購消防產品時,儘量選擇到正規的實體店購買,認真查看消防產品實物;如果網購可登錄“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查詢,覈對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備案。注意保存好交易憑證,如遇消費糾紛,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記者:胡林果、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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