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車遭攔截,要50條香菸作喜錢才放行,雙方僵持1小時,新人無奈棄車離開!算“攔路搶劫”嗎?律師解讀

11月5日上午,河北一對新人的婚車遭遇攔截,攔車者索要50條香菸作爲喜錢。

當事婚車車隊司機透露,攔車者提出要麼支付50條普通香菸,要麼支付10條高檔香菸,否則不讓婚車通行,雙方僵持約一個小時。

新人考慮到婚禮行程安排緊湊,不願在大喜之日過多糾纏,決定棄車離開。司機稱因爲被攔位置在酒店停車場,新人並未報警,此次婚車服務的費用尚未結算。

路上遇到婚車討把喜糖圖個喜慶,這種情況在多地婚禮習俗中很常見。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種習俗,攔道阻車、強討財物、不給不讓走,擾亂了社會秩序、觸碰了法律底線。

近年來,“趁喜打劫”事件頻繁衝上熱搜。這種行爲不僅攪亂婚禮喜慶氛圍,更讓不少網友質疑:這到底算不算“攔路搶劫”?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孫本雄指出,判斷是否違法,可從兩個維度看:一是“是否有組織、多次實施”,如有人組團在賓館、路口專門盯婚車,屬於“職業索財”;二是“索要金額與方式”,若明確提出“10條煙”“掃碼轉賬”等具體要求,或不給錢就堵路不讓走,就具備了違法特徵。

攔婚車索財是否構成攔路搶劫,以及會面臨何種法律後果,需結合行爲性質與具體情節綜合判斷。

“多數情況下不算搶劫,但可能構成敲詐勒索或尋釁滋事。”律師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搶劫罪,要求行爲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且該行爲需達到“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比如持刀威脅、毆打車主等;但攔婚車索財者多依賴“軟脅迫”,利用新人“怕耽誤吉時”“不想鬧僵”的心理施壓,而非直接使用暴力,“這種情形更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通過‘不給錢就堵路’等威脅、要挾手段,迫使對方交出財物”,若索要金額達到1000至3000元(各地標準略有差異),或多次實施,就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面臨刑事處罰。

來源:大象新聞、羊城晚報、央視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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