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護工腳踹85歲老人致其骨折,北京西城法院判了!

養老院的護工臧某在護理過程中與老人發生爭執,抬腳踢踹老人,致老人腿部骨折。記者今日獲悉,經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臧某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今年3月,西城區一家養老院的護工臧某在房間裏護理老人,因臧某沒能立即滿足張老先生刮鬍子的要求,讓他“等一下”,二人隨即發生口角與爭執。臧某一怒之下對已經85歲高齡的張老先生施以暴力,踢踹其左小腿,導致老人左腿腓骨骨折。經法醫鑑定,老人的身體損傷程度已達輕傷二級。

西城區檢察院認爲,臧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二級,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向西城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綜合考慮臧某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經審理後依法判處臧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檢察官表示,護工作爲養老服務的關鍵一環,其職業操守與法律意識直接關係到老年人的生命安全與尊嚴。作爲被看護的老年人,要樹立“我的權利不容侵犯”的法律意識,在護工出現哪怕是看似微小的行爲異常,例如態度突然惡劣、私下索要財物或怠於履行照護職責時,都應提高警惕並視作重要的風險信號,及時、清晰地將情況告知子女或院方管理人員,主動尋求保護與介入。

北京晚報 記者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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