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嚴格管控的抗生素注射液,竟成了餐飲後廚的“祕密武器”?部分藥店長期未憑處方大量銷售處方藥硫酸慶大黴素注射液(以下簡稱慶大黴素),其中部分違規銷售的慶大黴素流向餐飲業,竟被添加至特定菜品中,用以降低菜品不新鮮或者未熟透等質量問題產生的腹痛腹瀉風險……11月6日,最高檢發佈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輔助公益訴訟辦案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該起案例。
2023年11月,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中發現本案線索。面對全區500餘家零售藥店的監管難題,傳統排查方式效能有限,2023年12月29日立案後,崇川區檢察院研發了“慶大黴素違規零售法律監督模型”,科學設定兩項研判規則:單次銷售慶大黴素超過5盒屬於異常,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屬於違規。依託該模型的數據篩查功能,該院對涵蓋銷售時間、門店、購買者身份、銷售數量等核心要素的2200餘條慶大黴素銷售記錄數據,進行系統化抓取與結構化分析,精準識別出140餘條高風險銷售記錄,最終鎖定存在異常銷售行爲的藥店主體27家。
辦案人員調取這27家藥店包含處方開具醫生、開具時間、用法用量、處方編號等要素的慶大黴素的處方記錄,從兩個維度與銷售記錄比對。一是按“慶大黴素規格+銷售門店”,在處方記錄中匹配對應處方,無處方或規格不一致爲違規銷售;二是時間邏輯覈驗比對,若慶大黴素銷售時間早於處方開具時間,可視爲時間邏輯違規。最終篩查確認違規銷售慶大黴素線索110餘條。經現場覈實,多家藥店長期未憑處方或違規開具處方銷售慶大黴素。
針對暴露的監管漏洞,崇川區檢察院於2024年1月31日向市場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對個案中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以及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案涉藥品零售門店大量銷售慶大黴素的流向進行跟蹤調查;在轄區開展食品非法添加藥品全面摸排與處方藥違規零售專項整治。
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依法對涉案酒店及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並將酒店和責任人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15家藥店逐一責令整改;圍繞食品非法添加系統排查餐飲企業335家,督促強化食品生產原料控制;同時部署開展專項行動,針對違規銷售處方藥,約談培訓10家連鎖企業總部和全部單體藥店負責人,檢查零售企業508家,作出行政處罰4件,責令105家藥品零售企業進行整改,壓實零售藥店主體責任。案涉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因對門店處方藥銷售管理指導不到位,被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警告。後續調查顯示,各零售門店已統一設置注射液類藥品單次銷量超過2盒的銷售異常預警,相關銷售記錄均能提供對應處方。
崇川區檢察院將模型篩查範圍延伸至南通其他縣市,發現129條線索,經南通市檢察院交辦,各地調查發現,還存在未憑處方銷售其他處方藥,以及人用處方藥在養殖領域違法使用問題。該院將原有法律監督模型迭代升級爲“抗生素類處方藥違規零售使用法律監督模型”,使其適用於排查各類處方藥零售問題,並具備篩查餐飲經營業和養殖業中非法添加處方藥案件線索的功能。全市檢察機關根據模型排查線索,共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1件。江蘇省檢察院在全省部署開展專項監督,推動省級主管部門開展處方藥違規經營問題全面整治。
作者:汪銀平 王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