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購物節“定金”和“訂金”分不清?小心喫大虧

隨着“雙11”第一波付尾款落幕,消費者陸續進入收貨、退換貨階段。對於在網購預售中支付的寶蓋頭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很多消費者始終搞不清楚。寶蓋頭的“定金”與言字旁的“訂金”,僅僅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卻截然不同,消費者該如何準確區分?

“定金”和“訂金” 一字之差法律含義不同

記者登錄某消費者維權網站,發現在近期的投訴中,“定金不退”出現頻率較高。很多消費者反映,在預售時支付了“定金”,後來又因爲種種原因沒有支付尾款,導致“定金”無法退還。那麼“定金不退”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在此,專家也給消費者提個醒,在網購前要明確區分寶蓋頭的“定金”和言字旁的“訂金”這兩種不同款項,避免陷入消費糾紛。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 陳音江:寶蓋頭的“定金”是一個法律的用語,就等於是合同的雙方我自願地來約定的一種債權的擔保。如果我交錢的一方,因爲我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我是沒有權利去要求去退還“定金”的。言字旁的這種“訂金”,它是我們一個習慣的說法,相當於提前給你一部分預付款,如果這個合同不能夠成交,雙方都可以要求退還這一種“訂金”。

記者在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諮詢發現,平臺對“定金”的返還都有明確的規定。

平臺客服同時表示,如果消費者遇到尾款支付出現故障的情況,可以第一時間與平臺和商家聯繫說明,由商家專門開設退款入口,退還“定金”。

促銷方式要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除了“退不退定金”引發的糾紛,“滿減優惠消失”“贈品無售後”等也成爲歷年來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

每年的促銷季,網絡平臺的各種商品往往會有多重優惠方式,但這些優惠方式有的可以疊加使用,有的卻不能,往往令消費者暈頭轉向。

此外,對於部分促銷活動中,贈品出現質量問題、商家拒絕退換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專家表示,贈品雖然是以“免費”名義提供的,但本質是經營者促銷策略的一部分,它的成本已分攤到了主商品的價格中,與主商品享有同等的質量保障權利。商家以“贈品”爲由拒絕退換,實質是免除自身質量保證責任,違反了相關法律條款。

消費者維權

做好證據留存是關鍵

遇到網購糾紛,消費者該如何有效維權?專家介紹,做好證據留存是關鍵。

維權的首要環節是“固定證據”。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提醒,消費者下單時需保存四類證據:

一是商品宣傳頁面截圖,需包含商品名稱、價格、折扣信息、定金性質、售後政策等,截圖最好能夠帶有時間。

二是付款憑證,包括定金、尾款的支付記錄,也需要清晰顯示交易時間和金額;

三是與商家的溝通記錄,尤其是商家的口頭承諾,可以通過錄屏、文字複製等方式留存;

四是商品實物照片或視頻,如果收到的商品與宣傳不符,需要拍攝細節對比圖。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 陳音江:先收集好這種證據,跟商家去協商解決。在必要的時候,你也可以要求平臺去協助你提供相應的一些證據,比如說他有一些宣傳的頁面,因爲商家改了,但平臺它是有保存的。還有一個就是說如果你找不到商家的有效聯繫方式的,你可以要求平臺來提供商家的有效聯繫方式。

此外,專家還提示,消費者在購物平臺選擇商家時,可查看其首頁顯示的“證照信息”,儘量選擇公示了營業執照、經營地址、聯繫電話的“正規商家”消費,從源頭降低維權風險。

(總檯央視記者 王晨 郝亮 李峻 黃璐 陶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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