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一男子
因拒服兵役
受7項處罰
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發佈《關於我區新兵馬某某拒服兵役的情況通報》:
馬某某,男,漢族,海港區海陽鎮人。2005年1月出生,2025年3月從海港區應徵入伍,服役於武警某部隊。馬某某自入伍以來,由於不能適應部隊嚴格管理和正常工作、學習、訓練,思想出現波動,先後多次遞交離隊申請,請求作退兵處理。經部隊、區徵兵辦、鄉鎮幹部、家長多方反覆談心教育,宣講拒服兵役相關政策法規和嚴重後果,仍然拒絕履行兵役義務。5月16日,武警某部隊對馬某某作出除名處分。
馬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爲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河北省徵兵工作條例》《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爲懲戒本人、警示他人,對馬某某拒服兵役行爲作出以下處罰:
一、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二、不得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爲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在公安戶籍管理系統及其戶口簿“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自政府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出國(境)。
四、自政府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爲其辦理升(復)學手續。
五、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政策。
六、按照海港區2025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髮放標準2倍處以罰款,共計86400元(捌萬陸仟肆佰元整)。
七、作爲反面典型,將馬某某拒服兵役行爲及懲處結果向社會通報。
參軍光榮
入伍不是兒戲
來源: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