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來典當的金首飾原來是“金包銀”,上海已發生多起……

“過火都驗不出的金包銀, 我用銼刀磨了表面, 這才露了馬腳!”

閔行區某典當行工作人員回憶詐騙案時仍心有餘悸。那些金光閃閃的首飾背後,可能隱藏着精心設計的騙局……金包銀本是一種獨具創意的工藝,既保留了貴金屬的質感,又通過巧妙的包裹技法平衡了成本與美觀,在首飾設計、工藝品製作領域也因此有了獨特價值。但隨着黃金價格一路飆升,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鑽起了空子——他們用廉價的“金包銀”飾品冒充純金首飾,在典當行實施詐騙,讓受害者蒙受巨大損失。

“這批貨火燒都驗不出,專騙典當行!”被告人李某某在招募同夥時誇下海口。2024年深秋,黃金價格持續飆升。曾因犯罪入獄的李某某盯着金價走勢圖,撥通了同鄉範某某的電話:“老範,弄點‘金包銀’的買賣,幹一票過年!”兩人一拍即合,李某某負責搞“道具”——他購入一批特製金包銀首飾。這些飾品以白銀爲胚,外層鍍着真金,連專業典當師都難辨真僞。

2024年11月底至12月初,被告人李某某與範某某以“日結千元”爲餌,誘騙李某、劉某某從外地來滬,專門針對典當行實施詐騙。他們的騙局簡單卻高效:李某某負責購買特製的“金包銀”飾品(即以白銀爲基底、表面鍍金的仿製品),並開車接送和收取贓款,範某某擔任盯梢和望風的角色,而李某和劉某某則親自出面,持這些假飾品冒充純金首飾,向多家典當行進行典當。由於“金包銀”飾品外觀與純金幾乎無異,導致四人屢次成功得手。

然而,騙局終有破綻——2024年12月,當李某在閔行區一家典當行再次行騙時,被警覺的工作人員當場識破並報警。李某被控制後,其他嫌疑人相繼落網。天網恢恢,這場“鍍金”騙局的落幕,正應了檢察官的警示:“當把欺詐鍍上黃金時,它只會加重手銬的重量。”

經查,2024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範某某、李某某經事先共謀,通過網絡招攬被告人李某、劉某某,分別至多家典當行,使用“金包銀”飾品冒充純金飾品進行典當,騙取人民幣共計16萬餘元。

閔行區檢察院認爲被告人李某某、範某某、李某、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詐騙罪。近日,經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某、範某某等四名被告人犯詐騙罪,被判處前述刑罰。

檢察官提醒,這類“金包銀”詐騙案件並非個例,它利用了典當行經營貴金屬的信任漏洞。日常生活中,請務必提高警惕,可採取以下措施保護自身財產安全:交易時嚴格查驗交易方提供的正規發票、質量證書等憑據並覈對身份信息,切勿輕信口頭承諾;檢測環節應通過一旦發現任何可疑交易,請立即報案,早發現、早止損。

來源 |新聞晨報 通訊員 王昊玥 記者 葉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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