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湖南長沙劉女士反映,2023年女兒學校的一名何姓男教師和她強行發生三次性關係,致其感染HPV和創傷應激障礙,警方調查後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社區稱證據無法證明性侵,男方賠20多萬。校方回應,系婚外情,男方被降級處理。何某認爲,劉女士所說的強姦是子虛烏有,建議和學校溝通。他認爲事情已經畫上了句號,後面劉女士又把事情曝光,不清楚她的目的。他還表示,後期考慮通過證據,說明劉女士對他進行敲詐勒索。
@九派新聞 就此事致電男子何某,其表示該事件以公安、檢察院的調查結果爲準,其餘不作回應。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王守亮律師介紹,關於性侵類案件,如果公安作出了不予立案決定,當事人如果對該決定不認可,依據相關法規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複議或複覈。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此外,當事人還能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來源:九派新聞微博
記者:邵驍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