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遂寧公職人員孫先生分享了其利用業餘時間送外賣的經歷。
孫先生曾當過消防員。去年底轉業後,分配至遂寧市船山區某單位從事紀檢工作。
7月22日,孫先生告訴記者,不久前,其任職單位下發了公職人員可以做副業的相關通知,他第一時間行動了起來。每天下班後送外賣三個小時,感覺“像打遊戲做任務”一樣快樂!
獲批後送外賣
一天能賺100多元
孫先生,山東人,從消防員轉業前,一直在遂寧工作。去年底轉業後,他被分配在船山區某單位從事紀檢工作。
7月10日,孫先生所在單位下發了公職人員可以做副業的相關通知。“我想,每天下班回家刷短視頻,還不如出去送外賣。”第二天,他就主動向單位提交“從事副業”的相關申請。
經單位批准同意後,他便購買了電動車,下載並註冊外賣軟件。當天,孫先生下班後兼職送外賣生活便開始了。
截至7月21日,孫先生下班送外賣已有6天時間。這6天時間來,孫先生一般選擇晚上8點左右開始接單,平均每天送三個小時左右。
“送外賣感覺像打遊戲,接任務、出發、完成任務、得到獎勵。”孫先生算了一下,他兼職送外賣,一天能賺100多元。
分享兼職經歷
沒覺得掉面子
除了接單送單,孫先生還通過社交平臺,分享其送外賣的經歷。
看到孫先生的分享,有人表示不解。
“沒覺得掉面子,都是服務行業。”孫先生說,晚上騎着電瓶車,在江邊吹着風,還能賺一點點錢,其實很開心的。
據孫先生透露,自相關通知下發後,身邊不少同事都“動”了起來,有嘗試跑代駕的,也有跑網約車的。
“目前,適合我的只有送外賣,畢竟比較自由。”他說,後續,如果有更合適的副業,他也會積極考慮和嘗試。
公職人員從事副業
需提前向單位報備並獲批准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能否從事副業?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明確,公職人員開展副業需嚴格遵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並結合所在單位的管理制度及副業性質綜合判定。
總體來看,有6類情形需特別注意,包括“掛證”取酬、借“理財”名義違規圈錢、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違規兼職、攬私活和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爲。
同時,也明確了以下幾類合規兼職:
體力勞動,如跑滴滴、送外賣等,需利用業餘時間且不影響工作,且需提前向單位書面報備並獲批准。
投稿賺稿費,通過撰寫文章、小說、散文等,向雜誌、自媒體平臺或出版社投稿獲取稿費,例如《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公務員身份)通過版稅收入數千萬元。
自媒體運營,開通個人公衆號、頭條號等平臺,分享職場經驗、生活技巧等內容,通過流量分成或廣告合作獲得收入,需注意內容不得涉及敏感話題,收入需申報。
專業技能服務,若具備維修、設計、編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電維修、PPT製作等),需確保服務對象與工作職責無關聯。
健身/培訓教練,若有健身教練、教師資格等資質,可兼職健身房教練或開設線上課程,但需避免利用職務資源招生。
農產品種植/養殖,利用業餘時間參與家庭農場種植或養殖,銷售農產品(如蔬菜、家禽),需注意與工作職責無關聯。
需注意的是,公職人員從事兼職應當避免利益衝突,不得從事與職權相關的營利活動,同時報備單位,確保副業不影響本職工作,避免因疲勞或時間衝突引發紀律問題。
來源:封面新聞、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