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國內知名充電寶品牌相繼宣佈召回超百萬臺充電寶。與此同時,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明確從今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標識不清或被召回型號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消息一出,很快就引發了一場有關充電寶安全性和使用限制的廣泛討論。
很多人家裏都有充電寶,新規之下,一個迫切的問題擺在消費者面前:那些沒有3C認證的充電寶,還能繼續使用嗎?如果需要退回充電寶,該怎麼處理?
與此同時,有消費者反映,自己的充電寶屬於被召回的批次,但在寄快遞時卻被拒絕接收,針對類似“無法郵寄”的情況,有商家提出用鹽水浸泡放電的“無害化”處置方式。
這樣的處置適用於哪些“充電寶”?有沒有安全隱患?據瞭解,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在針對《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制修訂計劃項目公開徵集意見,新國標將對包括“充電寶”在內的移動電源設置更嚴格的技術標準,我們日常使用“充電寶”時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新的《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將對包括充電寶在內的移動電源設置更嚴格的技術標準,增加或提升過度充電、針刺、擠壓、熱濫用等試驗要求,考慮對關鍵生產過程工藝和影響電池安全的關鍵材料提出要求,並評估移動電源老化使用後的安全性。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中心電池研究室主任 耿振峯:針對移動電源擬提出智能監測要求,增加對電池電壓、溫度等安全信息的監測功能,並考慮新增容量、電壓智能調節、設備間交互通信等功能。
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特別研究助理、清華大學化學系博士、科普作者孫亞飛介紹,新國標中計劃新增的試驗項目,是通過極端環境測試移動電源的安全性。
孫亞飛:充電寶受熱或者冷凍、受到撞擊,都有可能導致電池出現短路。假如它目前有電量,有可能短路造成的瞬間電壓上升、溫度上升會引燃充電寶,帶來風險。模擬的這些環境包括針刺、撞擊、加熱,都是用來試驗它的安全性是否過關。
與此同時,有廠商針對近期出現安全問題需要召回的充電寶不方便郵寄的情況,提出用鹽水浸泡放電的“無害化”處置方式。記者昨天諮詢兩家廠商,其中一家的客服和辦公電話無人響應,另一家的在線客服表示,泡鹽水的操作只適用於需要廢棄的充電寶,不屬於召回型號和批次的充電寶可以正常使用,不需要泡鹽水處理。廠家還發布視頻講解泡鹽水的方法。
孫亞飛介紹,充電寶泡鹽水可以相對安全地耗盡電量。
孫亞飛:這種方式的放電過程是有效的,甚至可能會有另一方面的作用,就是能讓裏面的可燃物經過鹽泡了之後變得不那麼易燃。但是這種處理方式並不能把它對環境可能的影響消除,因爲鋰離子電池裏除了鋰之外,還有其他一些金屬,隨便拋棄還是有危害的。
孫亞飛和商家都提醒,泡鹽水處理後的充電寶可以用塑料袋包裝,放入有害垃圾回收箱,還可以用紙條標註是經過放電處理的充電寶。
沒有3C標識但不在召回之列的充電寶,按規定目前只有境內航班禁止攜帶。至於新買的3C充電寶在新國標實施後,會不會又面臨新的限制?有業內人士表示,新國標從徵求意見到制訂實施還需要一段時間,而充電寶本身也有使用年限,在外殼上用環形箭頭圈起的數字標註,通常是5年左右。
孫亞飛:非3C充電寶只是不讓帶上飛機,如果在家正常使用,不是必須淘汰或者銷燬。但需要注意充電寶的使用年限,到了年限也差不多該換了,要考慮是否要冒着可能的風險繼續使用它。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中心電池研究室主任耿振峯建議,在日常使用充電寶的過程中,可以儘量避免一些有風險的行爲。
耿振峯:充電寶不要放在夏天暴曬的汽車前窗。在家裏避免被寵物咬到,頻繁扔、跌落這些現象也要避免。放在揹包裏,與其他一些物品、工具等避免強力擠壓或者很用力接觸,避免相關使用風險。
讓消費者自行“泡鹽水放電”,這一做法看似“無害”,實則暴露出企業回收體系的缺位與責任轉嫁。鹽水放電雖能耗盡電量,但鋰電池中的重金屬、電解液仍可能污染環境,若操作不當,還可能引發短路或漏液風險。將專業處置責任推給消費者,既缺乏技術指導,也弱化了對廢棄電池的閉環管理。
產品升級絕不能僅靠消費者“自擔風險”,安全與責任更不可“一泡了之”。充電寶作爲高頻使用、有一定安全風險的電子消費品,企業應當明確告知用戶如何安全處置,並建立便捷的回收渠道;監管部門也應將召回後的無害化處理納入強制規範。移動電源新規在即,在安全標準升級的同時,善後機制更不能滯後。否則,每一次“泡鹽水”的無奈,都是對行業信任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