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餐後放螞蟻要求免單,店家:查監控發現是她自己放的,律師:屬敲詐勒索

記者 | 朱天翔 實習生 | 許志彤

近日,在河北省邢臺市內丘縣,一女子在餐館用餐後,將一隻螞蟻放入鍋中要求店家退款。據荔枝新聞,店主回應稱,女子一共消費30元,要求全額退款。事後覺得不對,查監控發現是她故意的,已經報警了。“不是錢的問題,是女子的做法太氣人。”

▲女子從紙巾裏取出螞蟻 圖/網絡截圖

▲女子把螞蟻放進餐內 圖/網絡截圖

7月17日,瀟湘晨報記者多次嘗試聯繫該老闆,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該女子的行爲是否合法?記者就此事諮詢了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付建認爲女子在食物中放入螞蟻,製造餐廳食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假象,揭露食物衛生問題相要挾,使店家產生恐懼心理或迫於壓力而答應退款,雖然本案中涉及金額僅30元,但屬於敲詐勒索行爲。

如果是首次實施該行爲,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其行爲屬於情節較輕的敲詐勒索行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詐騙、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女子曾在多個飯店實施此類行爲,累計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可能違反《刑法》規定,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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