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線丨“日結200元”兼職後騷擾電話不斷?小心你的信息被賣了

日結工資,200元一天,無需工作經驗,工作內容更簡單,只需註冊軟件增加新用戶即可,這看似極具吸引力的招聘信息實際暗藏玄機。近日,江蘇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揭開了高薪兼職引流背後的祕密。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2024年3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趙某與秦某合謀,在蘇州吳中區以某網絡公司的名義對外招聘兼職人員。他們以“日結工資、200元一天”爲誘餌,聲稱不需要員工掌握技能,只需要使用身份信息實名註冊認證多個App賬號即可,也就是這夥人所謂的“App拉新”引流。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兩人將已綁定被害人實名身份的賬號及採集到的個人信息出售給上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達偉:上家通過這些已經實名的App和虛擬號,可以通過刷單返利等方式進行網絡詐騙,騙取第三人的財產和危及人身安全,因此社會危害性是很大的,所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也是各類犯罪的起點。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趙某和秦某在蘇州作案後不久,又夥同石某來到南通開發區。2024年6月至7月,三人以另一家科技公司的名義,採用同樣的“App拉新”手法,繼續出售個人信息非法牟利。被害人之一的小丁就是在網絡上看到了這樣的招聘信息而動了心。

被害人 小丁:當時寫的就是招聘,App拉新,工資日結,每天200元。對方說就是在App上用我們的身份去註冊,用來給App拉流量、拉人氣。當時讓我把身份證和日常使用的手機帶過去就可以了。

小丁按要求來到一棟寫字樓的辦公室,並配合業務員完成了數十個App賬號的實名認證,當天就拿到了200元報酬。過程中,他不僅提供了手機號,還被要求拍了身份證以及半身照。

被害人 小丁:有人也問過是用在什麼地方,我記得他們說用於類似流量推廣之類的,還跟我們簽了關於信息保密的協議。當時我也沒有特別關注,他們讓我幹什麼,我就配合他們。

小丁說,對方和他簽署了協議,聲稱會保障他的個人信息安全,因此他也就沒有多想。然而,就在二十多天之後,小丁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說他在小丁註冊的某交易平臺上購買的商品不好用,要求退款。

這讓小丁感到很奇怪,他從未註冊過該平臺,又怎麼會在上面賣商品?自己的個人信息是怎麼泄露的呢?他突然聯想到自己之前做過的“App拉新”兼職。

被害人 小丁:後來因爲經常有這種莫名其妙電話打過來,我就感覺事情好像有點不對,最後想想,我覺得還是去報警。

有着類似經歷的不止小丁一人,隨着調查展開,這個專門通過“App拉新”方式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團伙浮出水面。根據指控,趙某等三名被告人出售個人信息超過5600套,涉及被害人1000餘人。被告人趙某涉案違法所得178076元,被告人秦某涉案違法所得173546元,被告人石某涉案違法所得10872元。

被告人 秦某:我對於法律的認知也不是特別夠,可能在這個犯罪行爲中我們造成了不特定人員信息的泄露。

案發後,三名被告人退了全部違法所得。法院審理認爲,三名被告人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分別處以相應罰金。此外,檢察機關還提起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趙某等三人共同承擔17萬餘元的民事賠償責任。目前,判決已生效。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將身份證號、手機號等個人敏感信息提供給不明身份人員,更不要爲賺取小額報酬,將實名註冊的賬號交由他人使用。如發現個人信息遭泄露,可以及時報警求助。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陳敏輝:我們一方面要提醒廣大人民羣衆,要在從事兼職的過程中,不要被小利所迷惑。第二要加強自身信息的保護,不要輕易向不熟悉的、不認識的人員披露自己的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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