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江西龍南。在一個十字路口,一輛小汽車綠燈剛起步,突然發現左側快速竄過來一輛電動自行車,趕緊停下避讓。沒想到電動自行車還是一頭撞了上來,造成兩車受損,萬幸無人受傷。
經調查,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小賴今年12歲,載着兩個閨蜜(均爲13歲)沿機動車道逆行至路口,隨即闖紅燈通行,從而導致事故。
最終交警認定,小賴未滿16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且違法載人,負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駕駛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分別需要年滿16週歲、12週歲。廣大家長注意看好家中各類車輛鑰匙,不要讓未達法定年齡的孩子駕駛車輛上路!已達到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法定年齡的,家長們要教育孩子遵守法規,不闖紅燈、不載人、走非機動車道,不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血的教訓雖未發生,但僥倖不會永遠相伴。暑假將至,廣大家長務必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讓孩子從小意識到自己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不要將孩子的命運託付給“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