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房率超100%,就是“好房子”嗎?

“贈送大露臺”“超高得房率”……最近,不少消費者反映,在看房的過程中,一些樓盤將不計入建築面積的露臺、花園、飄窗、夾層等區域的面積,打包算進套內面積,宣稱得房率能“超過100%”,提高樓盤競爭力。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表示,建“好房子”不等同於建“大房子”“貴房子”。這該如何理解?如何讓“好房子”覆蓋不同地區、不同面積、不同價位?

盲目追求高得房率

是對“好房子”標準的誤讀

近段時間,在滿足用地容積率要求的同時,儘可能做大套內不計容面積、吸引消費者、提高樓盤競爭力,成爲房地產開發商競相追逐的賽道。不少消費者在購房時,總會看到開發商宣傳“超大陽臺、270度飄窗、超100%得房率”等字眼,看起來非常誘人。

雲南昆明某樓盤置業顧問羅先生說,該樓盤143㎡和199㎡兩種面積的大平層住宅都配有一個大露臺,270度環繞住宅,滿足了居民“家家戶戶有花園”的願望。

羅先生強調,項目得房率目前實測大概達到了101%到104%,幾乎算是“零公攤”,這意味着在同等建築面積下,每戶業主實際可使用的空間比傳統的住宅多出了30%到40%。

一般來說,住宅的得房率是套內建築面積與房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的比率。由於公攤面積客觀存在,住宅的得房率通常情況下不可能超過100%。同時,開發商在拿地時,相關部門就會規定好這塊土地開發成住宅後的容積率(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上限。這些因素都鎖定了每個住宅項目的開發強度。也就是說,住宅項目的可售面積是很難被“多設計出來”的。

那麼,所謂的“超高得房率”如何實現?浙江工業大學中國住房和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範建雙教授分析,開發商通常通過兩種方式來提高住宅的實際使用面積:

一種是利用計容的規則,有些城市計容新規改了以後,不計容的面積最高的比例可以佔到40%,開發商把它作爲贈送面積,最後“得房率”肯定是超過100%,甚至可能會更高。

還有一部分開發商會搞“小動作”,比如在報批的時候有很多個陽臺,但是最後呈現出來,把一些陽臺直接包到房間裏面。這種其實是違章的,也會有一些隱患,作爲消費者要警惕。

針對網絡上有傳言稱,這是由於國家對住宅項目標準的提高導致成本提升,開發商需要盡力做大可售面積,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這種說法站不住腳。

從市場上來看,現在剛需羣體主要轉向租房,購買二手住房、配售房,這些存量房源難以滿足改善型的住房需求,這類人羣往往願意爲高品質付出溢價。開發商應該從居住品質、建築材料和戶型設計、配套設施等角度來打造新房產品。

需要提醒的是,國家早就做過評估,“好房子”的底線標準落地,對開發商建築成本的影響並不大;土地供給方面,目前對開發商也很友好,在區位、地價、配建等方面都有所傾斜。

所以,盲目追高得房率指標,一定程度上是對“好房子”標準的誤讀。

“好房子”不等於“大房子”“貴房子”

既要高品質,也要買得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公開表示,建“好房子”不等同於建“大房子”“貴房子”,而是要通過好的設計、好的施工、好的材料、好的服務等,解決居住中的痛點問題,全面提升住房品質。不同地區、不同面積、不同價位都應當有不同的“好房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完善標準體系,全面提高設計、材料、建造、設備以及無障礙、適老化、智能化等方面的標準,來引領和支撐“好房子”建設。

李宇嘉認爲,從這些表態中可以看出,“經濟合理”也是一重重要標準,開發商應充分調研市場的可承受能力,推出一些務實的住宅產品。

李宇嘉表示,開發商設計符合現行市場的“好房子”產品,應該在落實底線標準的“規定動作”之上,更多突出設計、用材、服務、功能等方面的優勢,而不是“高贈送”甚至“違規贈送”,以提高實際使用面積來“變相降價”,並作爲“核心競爭力”。這樣會對存量其他在售的項目和二手房市場造成影響,也反過來會衝擊到自身項目的銷售。

此外,業內對以有“空中花園”爲突出特點的第四代住宅的討論由來已久。範建雙分析,我國各個地區的氣候條件不同,“四代宅”不一定符合我國所有地區的普遍需要。

範建雙認爲,與追求相對“博眼球”的外在指標相比,開發商更應迴歸居民的“急難愁盼”問題,匠心打造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比如以前很多房子都存在漏水、外牆的牆皮脫落等問題,開發商應在這些隱蔽性的問題上多下功夫,研發一些新的材料、工藝,解決質量通病。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紮實有力推進“好房子”建設,納入城市更新機制加強工作統籌,在規劃、土地、財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李宇嘉認爲,將“好房子”建設納入城市更新機制加強工作統籌,就要加強存量在建、在售房屋公共配套補短板的力度,緩減來自新增住房的衝擊。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配售房建設,將其打造爲“好房子”。各地建築設計規範不能突破下限,不能損耗城市整體的容積率、建築密度,更不能將“偷面積”合法化。

“好房子”既有建築設計的新標準,比如層高、隔音、降噪等等,也有覆蓋廣的特徵,即不同類型、地區的房子都要向“好房子”靠攏。“好房子”不僅是高品質的,還要是買得起的,如果“好房子”單純變成了“大房子”“貴房子”,只有少數人能消費得起,這絕不是打造“好房子”的初衷。

記者/王澤華 相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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