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兩男子互相激將下河游泳的視頻在網上傳播,這段4分34秒的視頻完整記錄了兩男子從逞能下河到其中一人消失在水中的全過程。
兩名打賭下河游泳男子(網絡視頻截圖)
視頻中兩人互相打賭,併發出“不跳是狗”等激將語言,兩人先後脫去衣褲走向河道。兩人跳下河後一分十幾秒,其中一男子掙扎後逐漸沉沒,另一男子見狀和視頻拍攝者開始大聲呼喊求救。網絡流傳的多段打撈視頻經比對,與事發場景高度吻合,有一人被從河中拖上岸,生死不明。
4月11日,經大河報《看見》記者求證,事發湖北仙桃市仙下河,仙桃市公安局龍華山派出所回應稱,該起事件屬實且已出警處置,其中一人溺亡。
據一名當地知情人講述,事情發生在湖北省仙桃市東橋附近的仙下河區域,河水不深,事發早上8點左右,兩人疑爲酒後打賭下河。
兩人下河一分多鐘後,其中一人消失不見(網絡視頻截圖)
若打賭下河導致一方溺亡,同伴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兩男子互相言語挑釁刺激對方,如果兩位都不諳水性,且互相不熟悉對方水性,也不知道河水深淺情況,且當時的情形難以讓其準確判斷危險程度,那麼同伴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較小。
如果另一男子明知對方不會水,主觀上能夠預見到下河游泳可能存在危險,卻因激將行爲而放任這種危險發生 ,導致同伴溺亡,那麼可能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還可能涉及過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責任,具體責任認定需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事實情況和細節進行綜合判斷。
付建認爲,從視頻中看,同伴言語刺激未達到威脅、強迫程度,且事後有積極實施救助行爲,實踐中通常不會認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從過錯責任原則來看,溺亡男子作爲成年人,明知自己不會游泳卻仍下河,對自身安全未盡到充分注意義務,存在重大過錯,要承擔主要責任。
那麼,本案的視頻拍攝者作爲兩人朋友,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付建認爲,拍攝者對兩人下河游泳的行爲沒有法定的阻止義務,其拍攝行爲本身與溺亡結果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拍攝人不存在過錯,不應當承擔責任。
付建建議家屬可通過三步維權:如果警方經偵查認爲屬於民事案件,逝者家屬可收集與事件相關的各類證據包括涉事視頻、現場照片、證人證言等。其次,嘗試與另一男子、涉事女子溝通,要求對方賠償部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另外男子、女子爲被告,提供證據證明另一男子存在過錯、其行爲與逝者溺亡有因果關係等,由法院綜合各種情形進行判斷各當事人過錯程度以及賠償份額。
來 源: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殷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