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三月,正是揚州最美的時節。當前正值揚州旅遊旺季,不少消費者選擇提前預訂酒店,但隨着假期到來,一些酒店眼看價格上漲,便提出各種理由毀約以獲取更高利益。4月7日,記者從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瞭解到一起酒店變相漲價被立案調查案件。
近日,揚州市邗江區市場監管局汊河(高新區)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其在半個月前通過某網絡平臺以96元的價格預訂了該分局轄區某酒店3月29日的房間,但酒店以“封路”爲由拒絕其入住。消費者對此表示質疑,隨後發現同一天該酒店在其他網絡平臺上對相同房型的標價高達199元,遂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接訴後,經汊河(高新區)分局執法人員調查,該酒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原價格承諾的行爲,涉嫌變相漲價,違反了《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
“目前,分局執法人員已責令上述酒店立即整改。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酒店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爲進行立案調查。”汊河(高新區)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分局將持續加強旅遊市場的價格巡查,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一旦發現將依法嚴肅予以查處。
此外,揚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全市廣大酒店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如實履行預訂承諾,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入住或擅自提高價格。在經營過程中,要規範明碼標價,杜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爲,共同營造誠信經營、文明和諧的市場氛圍,爲揚州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添磚加瓦。
作者 |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祝富 通訊員 張麗雲 潘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