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存儲2000餘箱煙花爆竹,劉某被抓

近日

合肥市肥西縣公安局

查處了兩起

非法儲存、銷售

煙花爆竹案件

日前,肥西縣公安局接羣衆舉報稱,居民劉某在微信羣中發佈銷售煙花爆竹有關信息。

經查,劉某在肥西經開區某廠區商住樓內存儲2000餘箱煙花爆竹,準備用於銷售,民警現場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劉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12月4日,肥西縣公安局銘傳派出所聯合鄉應急、市監、執法大隊對轄區沿街店鋪開展檢查時,在某門面閣樓上,發現違規存儲的60餘箱煙花爆竹。

經查,孫某某儲存煙花爆竹並用於銷售,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孫某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冬季是煙花爆竹事故

易發多發時期

安全生產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這份提示請查收!

↓↓↓

非法生產危害性

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危害性極大,極易造成羣死羣傷的災難性後果。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險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產活動,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潛在的、間接的威脅。

非法銷售危害性

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未經有關部門依法審查或未辦理購銷等手續而直接進入市場,經營成本上較爲低廉且缺乏嚴格的管理,質量無法得到保證,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非法儲存危害性

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周圍環境、人員等較爲複雜。若大量煙花爆竹堆放在狹小空間裏,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遇到火星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後果。

警方提醒

爲持續鞏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在全市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廣告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關注自身安全,發現身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從速查處、消除安全隱患,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