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據微信公衆號“宜春住建”消息,近日,宜春市房地產市場會商協調暨涉穩風險防範處置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關於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的通知,通知包括去庫存、調結構、優增量、穩市場、化風險等24條措施。
有序去庫存、積極消存量方面,政策提出持續實行購房契稅補貼。繼續落實2023年《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暫行)》中“實行階段性購房契稅補貼政策”,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經開區、袁州區、宜陽新區、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四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交易,可享受契稅補貼政策。
同時,新建商品房契稅補貼標準以合同網籤備案爲準,且購房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將原政策契稅繳清時間由2025年6月30日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契稅繳納後,由受益財政給予50%契稅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購買二手房的,由受益財政按所交契稅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補貼給購房羣衆的“即交即補”;補貼給企業的,通過惠企通平臺補貼。
新政提出,進一步加強團購在售商品住房。優化商品房價格指導機制,商品房項目根據市場自主合理定價。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搭建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在售商品房團購平臺,團購房源須是“五證”齊全的現房或準現房。各房地產企業自願參加,對滿足團購條件購房的(一次性購買5套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原明碼標價基礎上再下降不超過10個點,團購優惠價格不計入商品備案價格跌幅比例範圍。
提高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方面,支持公積金“既提又貸”。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繳存職工(不含靈活就業繳存人員),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最高提取限額上浮20%調整後,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繳存職工及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上限爲1920元/月。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繳存職工(不含靈活就業繳存人員),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高貸款限額上浮20%。調整後,多子女家庭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爲雙繳存職工96萬元,單繳存職工72萬元。
新政還提及,支持收購商品房去庫存。在當地政府完全自願、風險可控的基礎上,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政策。支持和鼓勵國有平臺利用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爲保障房和安置房,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用於公租房,60至90平方米範圍的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90平方米以上用於安置房。各級機關、醫院、中高等院校、國有企業等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新開工建設辦公用房、幹部職工宿舍、週轉房、人才房等,確有必要的,經審批後可按規定就近購買庫存商品房或寫字樓等方式進行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