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佈《關於調整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審覈工作的通告》(簡稱《通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對申請杭州市本級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請條件、審覈方式、動態複覈等事項進行調整。
根據杭州市公租房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範圍內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可申請市本級公租房。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主要面向杭州戶籍滿5年、收入及財產符合規定標準的無房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保障,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備一定技能水平,在杭穩定就業,且收入、財產符合規定標準的無房家庭。
此次《通告》明確對上述家庭的收入准入標準進行放寬調整,即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標準,根據今年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77043元,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困難家庭保障範圍。
而此前,杭州市本級公租房保障面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68666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
同時,爲進一步提升精準保障效能,《通告》新增對申請家庭的財產情況審覈要求,審覈範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企業投資和車輛三方面內容。其中,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企業投資爲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投資總和等;車輛爲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非營運機動車輛情況。
在擴大保障範圍的基礎上,《通告》明確將對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實行年度複覈,並根據工作需要,對保障對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繳交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動態覈查。經年度複覈或動態覈查發現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保障對象,應按規定退出公租房或停止領取貨幣補貼,確保公租房資源公平善用。
另據公衆號“杭州發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進指出,公租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項基本公共服務,是杭州市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近年來,通過不斷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讓更多人享受到了公租房保障。截至目前,杭州市公租房在保家庭有19.9萬戶,其中通過實物保障的有4.5萬戶家庭,實物保障就是住在政府提供的公租房裏面;通過貨幣補貼保障的有15.4萬戶家庭,保障對象拿了貨幣補貼以後可以自己到市場上去租房子。住房保障工作已經連續多年列入杭州市民生實事項目,目前已經開工建設的公租房共有534.4萬平方米,後續大約可提供約8.6萬套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