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市場經營行爲的通知》(下稱《通知》),從預售、營銷、樣板房等方面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行爲。
《通知》稱,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通過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僞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不得向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銷售商品房。
《通知》稱,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VIP入會基金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誠意金、訂金、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嚴格執行預售制度,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強對中介機構代理銷售行爲的監管力度,督促中介機構依法依規從事代理銷售活動。(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