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無房繳存職工可100%提取住房公積金

環球網房產報道10月25日,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消息,爲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和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有關工作部署,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繳存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緩解住房困難的支持力度,深圳市發佈《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關事項的通知》,對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有關事項作出調整。《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爲一年。

《通知》提高了無房職工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標準,明確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職工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提取。

《通知》明確,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後則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的限制。

爲進一步加大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的支持力度,《通知》規定,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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