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臨時家人”有風險,如何給陪診師穩穩的安全感?

本報記者 陶穩

幫行動不便的老人推輪椅,陪獨自就診的年輕人做檢查……陪診師能幫助提高就診效率,節省患者的時間和精力,但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面臨多重法律風險。對此,專家建議應儘快建立陪診服務相關行業規範,同時加強陪診師的素質培訓、資格認證與行業自律。

“患者掛的10點的號,但是醫生看得快,我們到時已經叫到11點的號了。而且由於患者只提前掛了號未繳費,他的號被直接跳過了。”11月3日,廣東深圳的陪診師餘金英接到一個去醫院複診的單子,原以爲只要按時到醫院就能協助患者順利就診,沒想到差點讓她“白跑一趟”。

“這次事件的責任不完全在陪診師,但如果顧客堅持認爲是陪診師未做好時間規劃、未提前說清楚就醫流程,我很可能不僅沒掙到錢,反而還要賠錢。”餘金英說,由於責任劃分不明確,很多陪診師在工作時常面臨勞而無獲,甚至需要賠償損失的情況。

近年來,被稱爲“臨時家人”的陪診師職業吸引了衆多從業者。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我國累計註冊1000多家陪診相關企業和機構,還存在大量個體陪診師。記者採訪瞭解到,由於行業尚處發展初期,缺乏明確的工作規範和標準,相關法律規範與監管機制不完善,陪診師在日常工作中面臨多重法律風險。

因丟失病理切片賠償兩萬餘元

陪同掛號、引導就醫、跑腿拿藥……這些是在北京做陪診師的鄭澤維的工作日常。40多歲的她去年9月入行,如今幾乎每天能接兩三單。鄭澤維直言,陪診師的工作看似自由,但其實工作內容繁瑣、揹負的責任大、潛在風險高。

“不同患者的需求不同,陪診師需要與每位顧客提前溝通,瞭解基礎信息、就診信息、健康狀況、行動能力、陪診需求等。”鄭澤維說,更重要的是,陪診師要具備應對各種突發狀況的能力,如證件或病歷材料丟失、顧客意外摔倒或突發疾病、誤號、記錯醫囑等。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則案件就爲陪診從業者敲響了風險警鐘。李某在北京從事陪診代辦工作,癌症患者謝女士通過社交平臺找到李某,委託其掛號,並將用於製作新病理報告的病理切片郵寄到李某處。不久後李某發現謝女士的病理切片丟失,李某將情況告知謝女士,並表示願意退還掛號費。

但謝女士認爲,該病理切片包含最嚴重的癌變組織,是醫生進行診斷並給出更優治療方案的關鍵病理材料,一旦丟失,後續治療勢必受到影響。此外,病理切片中包含自己的敏感健康信息,萬一被他人獲取,可能造成個人信息泄露風險。由於未談攏賠償事宜,謝女士對李某進行了起訴。

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和謝女士之間成立了有償委託關係,李某未妥善保管病理切片導致丟失,存在過錯,因此判決李某賠償謝女士合理經濟損失2000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上海市匯業(南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健分析表示,該案件的判決體現了司法實踐對陪診服務中的陪診人要求以及患者權益保護的重視,對於規範行業發展具有指導作用。同時,案件確認了陪診人員高標準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陪診師作爲專門從事陪診服務的人員,其應盡的注意義務標準遠高於普通人。

陪診師能否代簽手術同意書

在日常陪診工作中,鄭澤維最常遇到的風險是代簽手術同意書或其他醫療文書。

“找我們需要陪診的多是單獨就醫的患者,我遇到的超過70%的患者都需要代簽字服務,籤的多數是術前麻醉同意書,具體包括胃腸鏡及各種婦科手術。”鄭澤維深知代簽字背後的風險,“一旦出現意外,不僅掙不到錢,還可能把之前掙的都賠進去。”目前,她的服務費爲4小時200元~300元。

記者瞭解到,出於對潛在風險的擔心,很多陪診師接單前明確表示不提供代簽字服務。在廣州、佛山做陪診的林女士表示,包括其本人在內的不少同行都常遇到被要求代簽手術同意書的情況:“我們會在陪診前告知顧客,如果顧客堅持要求代簽,只能放棄這一單。”

對此,鄭健提醒,陪診師只是陪診服務提供者,而非患者近親屬或法定代理人,在無患者授權委託的情況下,通常不具備簽署手術同意書資格,一旦簽署,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鄭雪倩梳理陪診師從業風險發現,在日常工作中,陪診師還面臨合同責任、醫療行爲邊界、隱私保護、非法經營等方面的風險。“例如,有的陪診師因疏忽未按時陪同患者就診,導致患者錯過專家號,患者以未履行合同義務爲由起訴成功索賠;有的因擅自爲患者解讀檢查報告並建議用藥,患者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法院認定陪診師行爲構成非法行醫等。”鄭雪倩說。

推動完善行業規範與服務標準

餘金英告訴記者,爲儘可能規避風險,經驗豐富的陪診師會制定完整的工作流程,並在陪診前與顧客簽訂委託書或免責協議,明確責任劃分。例如,遇到老人摔倒,會提前劃分家屬是否提前告知老人的行動問題等情況,誤號也分陪診師和患者原因。

但是餘金英也直言,很多陪診師的免責協議是從網上下載的模板,或是由合作機構和平臺統一提供,無法涵蓋不同種類的風險情況。同時,也不確定籤的免責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對此,有律師表示,如果陪診師在服務過程中因其過錯,如疏忽、失誤導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損害,即使協議中有相關免責約定,該約定也無法免除其法定賠償責任。

“陪診師可以提前熟悉患者的病情以及需求,拒絕接受超出能力範圍外的事務。”鄭健說,行業相關部門還應考慮制定示範性的陪診服務合同文本,細化和統一服務標準和規範,並統一對陪診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增強服務能力和風險防範意識。

“與陪診師權益相關的重要內容,可以被納入陪診師資格考試或培訓中,通過系統學習法律法規、合同規範、風險防範和急救技能等內容,提升從業者的專業素養和自我保護能力。”鄭健補充道,還應儘快建立陪診服務相關行業規範,制定統一標準及准入條件。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建議,陪診師應選擇正規的服務企業並簽署合同,劃分責權利,特別是明確工作期間出現的風險與避險機制。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陪診師的素質培訓、資格認證與行業自律,既保障患者權益,也維護陪診師的權益,促進陪診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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