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採取反制措施 今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6號

爲反制美國對中國採取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措施,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准,現公佈《關於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

部長 王文濤    

2025年10月14日

關於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

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美國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開展301調查並採取措施,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國企業合法權益。韓華海洋株式會社在美相關子公司協助、支持美國政府相關調查活動,危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准,中方決定將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Hanwha Shipping LLC、Hanwha Philly Shipyard Inc.、Hanwha Ocean USA International LLC、Hanwha Shipping Holdings LLC和HS USA Holdings Corp.列入反制清單,並採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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