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吉社保協定正式生效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張曉潔)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社會保險協定》於10月14日正式生效。

根據協定,吉爾吉斯斯坦將免除中方派遣人員、自僱人員、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的僱員、國際運輸企業人員、公務人員、外交使團和領事館成員在吉參加老年、殘疾、遺屬保險的義務,我國將免除吉方上述人員在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

據瞭解,協定生效後將有效維護兩國在對方國家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降低雙方企業和人員的社保繳費成本,進一步促進兩國經貿關係、便利人員往來。

我國此前已與德國、韓國、丹麥、芬蘭、加拿大、瑞士、荷蘭、法國、西班牙、盧森堡、日本、塞爾維亞等12個國家簽署了雙邊社保協定。(完)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