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綠電應用 推動綠色轉型

近年來,我國綠電實現躍升發展,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均居世界第一。截至2025年12月,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12億千瓦,同比增長35%;風電裝機容量達6.4億千瓦,同比增長23%;風電光伏累計裝機超18億千瓦,佔發電總裝機容量的47%。2025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加快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擴大綠電應用。本期特邀專家圍繞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推動綠電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提升

如何看待發展綠電的重要性?當前,我國綠電呈現怎樣的發展特點?

林衛斌(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2020年,我國宣佈力爭於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以碳達峯碳中和爲牽引,我國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當前,我國碳排放主要來自化石能源使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是做好“雙碳”工作的關鍵。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積極穩妥推進和實現碳達峯。我國已明確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這意味着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是今後能源工作的重心。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大部分通過轉化爲電能來實現,包括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等。大規模高比例發展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成爲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路徑。我國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從頂層設計到落地實施路徑進行系統部署,推動綠電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提升,實現跨越式發展。

依託裝機擴容、發電量提升、交易市場激活的協同發力,綠電不僅有效滿足全社會新增用電量,更持續降低電力生產環節的碳排放強度,爲能源結構低碳轉型注入強勁動能。截至2025年12月,可再生能源總裝機超23億千瓦,約佔全國電力總裝機的60%。具體來看,光伏發電裝機規模爲12億千瓦,同比增長35%;風電裝機規模爲6.4億千瓦,同比增長23%,海陸並舉的開發格局持續優化;水電裝機規模在4.5億千瓦,抽水蓄能等調節性電源同步擴容,系統靈活調節能力顯著增強。從新增裝機結構看,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新增裝機4.52億千瓦,佔全國電力新增裝機的83%,綠電成爲裝機增量的主體。與此同時,新能源新增發電量幾乎覆蓋全部新增用電量,2025年全口徑風、光、生物質新增發電量佔全社會新增用電量的97.1%。

綠電交易市場活力持續迸發。2025年綠電交易電量達328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8.3%,市場活躍度顯著提升。綠證交易同步放量,交易量達9.3億個,同比增長1.2倍,綠證作爲綠色電力消費憑證的重要功能日益凸顯。

大力發展綠電也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尤其是與綠電開發利用相關的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正在塑造新的經濟增長極。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品“新三樣”出口增幅明顯,在拉動我國經濟增長、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同時,也爲全球綠色轉型作出重要貢獻。

我國綠電規模持續增長,但也面臨新能源項目佈局分散、消納能力不足等挑戰。用好綠電推動全面綠色轉型需從以下方面發力。

提升系統效能,構建融合發展新格局。當前,我國綠電發展需從追求規模擴張轉向提升系統效能,轉變開發、建設與運行模式,構建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的融合發展新格局。具體而言,需着力推進“大基地+分佈式”協同佈局。在集中式開發方面,重點優化以戈壁、荒漠地區爲主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集約化佈局光熱發電、新型儲能等,提升電力系統的可靠性與經濟性。在分佈式開發方面,積極拓展光伏建築一體化、交通能源融合等多元場景,使分散式新能源與集中式基地有效互補。與此同時,強化儲能、氫能等關鍵技術的支撐作用。通過統籌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節能力建設,提升高比例新能源電力條件下的電網消納與適配水平,最終實現資源利用效率與能源系統韌性的雙重躍升。

強化需求側引導,確保新能源“發得出”更“用得好”。一方面,拓展多元應用場景,推動綠電消費向終端進一步延伸。在工業領域,重點推動鋼鐵、化工等高耗能行業實施清潔電能替代。交通領域通過完善充電網絡,促進電動汽車與綠電協同。建築領域積極推廣光伏建築一體化及高效熱泵技術。此外,一些減排難度較大的行業,可採用“綠電+綠氫”耦合模式。另一方面,進一步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落實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通過自發自用、綠電直連、綠證交易等方式引導綠電消費,將消納責任權重落實到位,建立指標約束、市場交易、監管考覈的閉環機制,促進綠電高質量發展。

隨着綠電在能源結構中的地位日益鞏固,我國電力系統從傳統火電爲主轉向以新能源電力爲主導,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持續、穩定的綠色能源支撐。

更好優化綠電調度與應用

如何破解綠電消納的痛點?數字技術在其中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胡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授):“十四五”時期,我國綠電裝機容量突飛猛進。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爲3.99萬億千瓦時,超過歐盟27國用電量之和,這標誌着我國在全球能源轉型中的領跑地位進一步鞏固。面向“十五五”,綠電建設將逐漸從重裝機轉向重消納,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能源保障。

當前,我國綠電消納面臨兩方面矛盾。一是空間與時間上的供需錯配。在空間上,風光等資源豐富地區(如西北地區)遠離主要用電負荷中心(如東部沿海),長距離輸電成本高、損耗大,綠電直連項目仍面臨不少障礙,制約其進一步發展。在時間上,風電、光伏發電的波動性和間歇性造成發電與用電時間不匹配,時而供大於求造成負電價,時而供不應求影響綠電效能發揮。二是價值低估,綠證價格長期走低,綠電的環境價值被低估,企業主動採購動力相對不足。對此,需通過多種途徑進行破解。

以儲能技術發展等突破綠電消納瓶頸。近年來,我國新型儲能發展取得紮實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國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1.36億千瓦/3.51億千瓦時,與“十三五”末相比增長超40倍;平均儲能時長2.58小時,較2024年底增加0.30小時。從技術路線來看,鋰離子電池儲能仍占主導地位。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響應速度相對較快且佈局靈活,通過採用模塊化鋰離子電池設計,集成多重安全保護機制和智能系統,支持靈活配置容量,能滿足工商業及家庭儲能場景。爲應對風光綠電的波動性、間歇性等挑戰,各地還發展分佈式綠電,臺區儲能的微電網建設不斷推進。

發展氫能產業爲未來跨區域集中消納綠電帶來機遇。2025年,氫能產業等全年重點項目完成投資額較上一年實現翻番。今後,需加快完善“電—氫—電”的長時儲能機制,更好解決波動綠電制氫技術和氫能燃料電池去鉑化等方面問題,推動實現綠電高效、低成本應用。

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在新能源電網中的調度作用,促進綠電交易向智能驅動轉型。

大力培育“人工智能+”電網等應用場景,帶動智能微電網等新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蓬勃發展。智能微電網重在促消納、拓場景,支持多元主體接入,融入終端用戶綠色用能場景,促進新能源就近開發、就地消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以主幹電網和配電網爲重要基礎、以智能微電網爲有益補充的新型電網平臺。

針對綠電供需矛盾,還可利用數字技術,聚焦提升跨省跨區綠電交易的匹配效率、預測精度和自動化水平,推動實現“源—網—荷”協同優化。例如,建設全國統一綠電數字化交易平臺。依託相關政策,推動跨省跨區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實現綠電交易信息的透明化、標準化和可追溯。通過支持證電合一交易,確保綠電消費數據真實、可審計,增強企業信任度。又如,推動和完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數字化調度。通過數字化手段動態優化特高壓直流通道的輸電計劃,系統可根據企業實際綠電需求,自動協調送端省份的富餘綠電,提升通道利用率,降低輸送成本。再如,推廣“數字孿生+區塊鏈”溯源技術。應用數字孿生技術模擬綠電從發電、輸送到消費端的全鏈條,結合區塊鏈技術記錄每一千瓦時綠電的來源與流轉路徑,實現碳足跡精準溯源。此外,還可推動用電需求智能感知與響應。在用戶側,通過數字化平臺接入企業用電數據,結合氣象、生產計劃等因素,預測企業綠電需求趨勢,自動推薦最優購電時段與來源,幫助企業降低用能成本。

同時,需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綠電應用相關政策措施。推廣和完善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和綠色電力交易機制,通過分時電價等經濟信號,引導工商業用戶調整用電行爲,加快發展虛擬電廠,聚合分佈式資源參與調峯。我國綠電供應能力持續增強,更好優化綠電供應與調度,解決綠電供需之間的矛盾,有助於構建和完善更清潔、更高效、更具韌性的現代能源體系,持續爲高質量發展注入綠色動能。

完善交易機制激發內生動力

我國在完善綠電交易機制方面進行了哪些探索和實踐?如何更好激發全社會消費綠電的動力?

時璟麗(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隨着綠電規模化發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深化,我國綠電參與電力市場的範圍和規模持續擴大。面向“十五五”,綠電將更大規模融入電力市場,成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中的重要主體和供給電源。爲更好體現綠電的綠色屬性和環境價值,促進綠色能源消費,我國建立並逐步完善綠電市場和綠證制度,已形成電、證有效協同的交易機制。

2021年,我國啓動綠電交易試點,在中長期電力交易市場中設置綠電交易板塊,綠電交易進入市場化階段。此後,各地逐步推進多週期綠電交易,鼓勵發用雙方簽訂多年期綠電協議,穩定發電方收益預期,滿足用電方對綠電的需求。綠證制度起步更早,2017年啓動實施,初期定位是減少和替代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隨着“十四五”時期風電、光伏發電等綠電實現平價和低價上網,綠證作爲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其定位轉向引領綠電消費和支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覈算,目前已形成基本完備的綠證制度,建立起涵蓋核發、交易、應用、覈銷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近年來,我國綠電綠證相關機制建設及市場交易成效顯著。

機制上實現電和證的有效協同。綠電的電能價值通過電力市場交易實現,環境價值則通過綠證交易體現。綠證核發覆蓋所有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證可在授權綠證交易平臺進行單獨交易,綠電交易採用證電合一的交易方式,相互協同的綠電綠證交易機制,能適應不同的綠電需求。

交易規模和消費主體數量迅速增長。2025年,綠電交易電量爲328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8.3%。綠證市場交易規模持續擴大,全國共計交易綠證9.3億個,參與綠證交易的消費主體超11萬個,同比增長87.5%,高耗能、外向型、高新技術企業成爲消費主力。

標準體系建設和國際互認取得積極進展。我國發布綠色電力交易專章、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以及《綠色電力術語》等,正在推進多個行業標準制定。在國際互認方面致力於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促進與國際主流認證體系深度融合,如《基於區塊鏈的綠電標識應用標準》,這是我國主導的首個綠電交易領域國際標準。這些爲我國綠證及使用綠電生產的產品走出去提供了有力支持。

更好利用綠電綠證交易機制支持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當前還需解決供需不平衡、環境價值反映不充分等問題。例如,供需方面的省份間區域間錯配,“三北”和西南地區風光水等可再生能源電力供應充足,東中部地區用電負荷高,尤其是外向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對綠電綠證有剛性需求。在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入市的情況下,各省份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電量對應的大量綠證被歸入省內綠證專用賬戶,目前政策未明確這些綠證如何分配或交易,難以有效流通。綠電的環境價值也尚未在價格上真實體現。

爲激發用能企業乃至全社會消費綠電的內生動力,建議立足綠色低碳轉型大趨勢,尊重市場規律,構建剛性約束、激勵自願、機制協同的多元推進體系。

一是區分地方政府責任和用能企業義務,壓實地方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和碳排放雙控責任,並依據實際消納的可再生能源物理電量進行監測或考覈,同時儘快明確省內綠證賬戶上綠證的交易政策,以促進供需平衡。

二是在用戶側形成強制與自願結合的綠電消費體系。對重點用能行業實施約束性綠電消費機制,逐年提升最低綠電消費比例,逐步擴大行業範圍。鼓勵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提升綠電消費比例。通過激勵政策引導工商業企業和居民主動消費綠電,打造綠電工廠、綠電園區、綠電社區等,形成人人願消費、人人能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是推進機制協同,體現綠電環境價值。加快推動綠電綠證與碳市場以及地方碳雙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等制度銜接,讓綠電消費成爲企業降低減碳成本的有效途徑。

四是持續推動綠電綠證相關標準國際互認。拓展應用場景,爲外向型企業、跨國公司及其產業鏈企業消費綠電提供便利,助力打造綠色產業鏈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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