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銳財經)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電網調峯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抽水蓄能電站投運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5%以上。業內人士表示,這將有效促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爲能源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提供支撐。

加強調峯能力建設

電網調峯、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是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主要舉措,是推動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的關鍵支撐,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內容。

《意見》提出,加強調峯能力建設。着力提升支撐性電源調峯能力。深入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電機組實現“應改盡改”。在新能源佔比較高、調峯能力不足的地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煤電機組深度調峯,最小發電出力達到30%額定負荷以下。同時,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峯能力。積極推動流域龍頭水庫電站建設,推動水電擴機增容及發電潛力利用,開展梯級水電站協同優化調度,提升水電調峯能力。充分發揮光熱發電的調峯作用。

此外,大力提升電網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充分發揮大電網優化資源配置平臺作用,加強可再生能源基地、調節性資源和輸電通道的協同,強化送受端網架建設,支撐風光水火儲等多能打捆送出。全面推進需求側資源常態化參與電力系統調峯。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主任張琳認爲,《意見》聚焦電源側、電網側、需求側調峯資源建設,統籌考慮各類調節能力間的平衡,對於全面開拓和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供應具有重要作用。

大力加快儲能建設

伴隨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全國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也隨之增長。不過,可再生能源發電具有“看天喫飯”的特性,這對儲能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

“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已經成爲提升系統調節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突出發、輸、配各環節儲能協調發展,要求統籌規劃抽水蓄能與其他調節資源,合理佈局、科學有序開發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電源側鼓勵新能源企業結合系統需求合理確定儲能配置規模,提升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在電網側鼓勵結合系統運行需求優化佈局儲能,提升儲能運行效益;在用戶側依託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戶側儲能,推動電動車多種形式參與電力系統調節,充分發揮用戶側靈活調節能力。”張琳說。

加強儲能建設離不開創新技術支撐。《意見》提出,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多元化協調發展。充分發揮各類新型儲能的技術經濟優勢,結合電力系統不同應用場景需求,選取適宜的技術路線。圍繞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長壽命等要求,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裝備集成創新和攻關,着力攻克長時儲能技術,解決新能源大規模併網帶來的日以上時間尺度的系統調節需求。

專家表示,這些舉措將有效帶動行業邁向高質量發展,拉動相關研發投資,進而爲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性提供保障。

提高智能化調度能力

確保電力安全穩定供應,要進一步提升電網調度能力,尤其要提高智能化調度水平。

《意見》提出,推進新型電力調度支持系統建設。推動“雲大物移智鏈邊”、5G等先進數字信息技術在電力系統各環節廣泛應用,增強氣象、天氣、水情及源網荷儲各側狀態數據實時採集、感知和處理能力,實現海量資源的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電源、儲能、負荷與電網的協同互動能力。同時,充分利用我國地域遼闊、各區域負荷特性和新能源資源存在差異、互補潛力較大的特點,挖掘跨省跨區送受端調節資源的互濟潛力,實現更大範圍的電力供需平衡和新能源消納。

“數字化、智能化的新型電力系統,可以更高效實現源網荷儲協調,促進多能互補和多元互動,是提升系統調節能力的有效控制手段。”張琳說,《意見》要求探索多能源品種和源網荷儲協同調度機制,提升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整體調節性能,優化源網荷儲各主體的協同優化,降低大電網的調節壓力。這將促進提高電網穩定性和安全性,進而爲經濟社會用能提供有效保障。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完善電力系統調峯能力考覈制度,統籌推進全國電網調峯、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組織相關機構對各地及電網企業的實施方案開展評估,持續完善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同時,能源電力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依據實施方案做好調峯、儲能項目建設和運行工作,電網企業要做好調峯、儲能資源的智能化調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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