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加快實現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跨省共濟使用

本報北京1月9日電 記者邱玥

9日從國家醫保局瞭解到,近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加快實現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使用,支持近親屬就醫購藥、參保繳費。

《通知》要求加強跨省共濟關係的管理。明確跨省共濟的適用對象範圍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近親屬。共濟關係可由雙方自願建立或解除,參保人醫保關係變動時該關係自動解除,且一人可與多人互建共濟關係。

《通知》明確跨省共濟資金的使用範圍。共濟資金可用於支付被共濟人就醫購藥的個人負擔費用、居民醫保及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在共濟額度內,共濟人不能再使用該額度的個人賬戶資金。關係解除後未使用額度返還共濟人賬戶。

《通知》提出開展跨省共濟資金清算的管理。個人賬戶跨省共濟產生的費用按月全額清算,參照跨省異地就醫清算流程,由國家統一清分、省市分級清算,可依託預付金保障清算時效,資金規模動態調整。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進一步優化了原本的個人賬戶共濟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強化家庭互助功能,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共濟範圍從省內拓展至全國。通過共濟的方式,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不僅可以省內使用,還可以跨省給家人用,將“沉睡”的個人賬戶資金轉化爲“家庭健康金”,實現職工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支付近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符合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以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跨省共濟將讓親情關懷即時觸及可達,羣衆醫療費用負擔有效減輕,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促進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

據瞭解,前期,國家醫保局指導各省開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省內共濟已彰顯成效,5年來累計共濟超7.8億人次,金額超1000億元。同時,指導試點省市探索開展跨省共濟,337個統籌地區開通醫保錢包並實現跨省共濟。此次新政將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跨省共濟政策,實現更大範圍的共濟,讓羣衆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跨省共濟的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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