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發力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本報訊(記者 李玥)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機制,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促進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利用,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從明晰企業數據流通安全規則、加強公共數據流通安全管理、強化個人數據流通保障、完善數據流通安全責任界定機制、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應用、豐富數據流通安全服務供給、防範數據濫用風險等七個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方案》明確,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數據官,加強數據治理和數據開發利用。鼓勵開展數據脫敏等研究,對於經脫敏等技術處理後,依據所屬行業領域的分類分級標準規範重新識別爲一般數據的,可按照一般數據開展流通交易。對於重要數據,在保護國家安全、個人隱私和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通過“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可控可計量”等方式,依法依規實現數據價值開發。

《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規則明晰、產業繁榮、多方協同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體系基本構建,數據合規高效流通機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顯著提升,爲繁榮數據市場、釋放數據價值提供堅強保障。

下一步,六部門將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細化規則,強化部門協同,開展試點試驗,組織發佈數據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充分發揮示範作用,營造創新環境,促進數據安全有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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