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跇)日前,按照《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3〕2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組織專家對首次集中申報的方案進行了初審和擇優評審,研究確定了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廣汽乘用車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汽藍谷麥格納汽車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上汽紅巖汽車有限公司、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和蔚來汽車科技(安徽)有限公司9個聯合體進入試點。
據悉,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爲五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准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值得注意的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當前只是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並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准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據瞭解,通過試點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量產應用,帶動汽車與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產業融合,打造新質生產力,助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是本次試點的主要預期效果之一。
下一步,四部門將按照試點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試點實施,並基於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