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創新第一動力作用,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鼓勵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動電動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網、電信網、交通網、電力網等能量互通、信息互聯。

《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效滿足人民羣衆出行充電需求。建設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佈局的充電網絡,大中型以上城市經營性停車場具備規範充電條件的車位比例力爭超過城市註冊電動汽車比例,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快慢互補、智能開放,充電服務安全可靠、經濟便捷,標準規範和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完善,行業監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技術裝備和科技創新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指導意見》明確了優化完善網絡佈局、加快重點區域建設、提升運營服務水平、加強科技創新引領、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五方面任務,多處對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提出要求。

在提升運營服務水平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構建信息網平臺。推動建設國家充電設施監測服務平臺。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鼓勵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監管與運營服務平臺,着力強化省級平臺互聯互通。規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明確信息採集邊界和使用範圍,促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全面接入,引導居住區“統建統服”充電基礎設施有序接入,鼓勵私人充電基礎設施自願接入。強化與電動汽車、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務網等數據互聯互通,通過互聯網地圖服務平臺等多種便利渠道,及時發佈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及實時使用情況。

在加強科技創新引領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兩點要求。一是提升車網雙向互動能力。大力推廣應用智能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充電基礎設施原則上應採用智能設施,推動既有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積極推動配電網智能化改造,強化對電動汽車充放電行爲的調控能力。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在電化學儲能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能量互動,提高電網調峯調頻、安全應急等響應能力,推動車聯網、車網互動、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換一體站等試點示範。二是鼓勵新技術創新應用。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打造車、樁、網智慧融合創新平臺。加快推進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無線充電、光儲充協同控制等技術研究,示範建設無線充電線路及車位。加強信息共享與統一結算系統、配電系統安全監測預警等技術研究。持續優化電動汽車電池技術性能,加強新體系動力電池、電池梯次利用等技術研究。推廣普及機械式、立體式、移動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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