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跟團遊注意!籤合同認準新版:付費項目必須列明

“五一”假期即將開始,報團出遊一定認準新版合同。3月31日,由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的2026年版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使用。這個新版的合同新在哪裏?

新版旅遊合同中:

明確了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地接社的完整信息,包括名稱、地址、聯繫人及電話等,讓遊客對“誰來接待、去哪遊玩”一目瞭然;

每天的景點、停留時長、自由活動時間、住宿星級、餐飲規格、交通車型等信息也一一列明,嚴禁使用“準星級”“僅供參考”等模糊的表述。

同時,新版旅遊合同還明確:收款單位應當與旅行社名稱一致。

新版旅遊合同:避免強制消費 保障選擇權

針對此前出現的“不合理低價遊”“強制消費”等亂象,新版旅遊合同規定,行程中涉及的購物和付費項目必須在合同中提前列明。

若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此類項目,消費者有權拒絕,並可要求退還相關費用;

如遇強迫購物,消費者可索賠旅遊費用20%的賠償金。

此外,新版旅遊合同還要求旅行社,不得擅自以收集、使用、傳輸、買賣等方式處理旅遊者的個人信息,明確了旅行社泄露旅遊者個人信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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