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還沉浸在新婚的喜悅中,丈夫卻瞞着她,在一個月內豪擲87萬餘元打賞湖南邵陽的一名女主播,多次與女主播通話聯繫,並在線下見面。備受打擊的妻子把丈夫、女主播以及直播平臺起訴到法院,要求全額返還這筆夫妻共同財產。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的判決書,法院認爲,打賞消費是自願民事行爲,駁回女子訴訟請求,同時提醒,夫妻內部財產糾紛可另行主張,不影響外部合法合同效力。
新婚丈夫打賞女主播87萬餘元
2024年11月,張璐與丈夫王鑫登記結婚,沉浸在新婚喜悅中的張璐發現,丈夫沉溺於看手機直播,並大手筆進行打賞。2025年4月至5月,王鑫通過其個人支付賬戶向某短視頻平臺累計充值兩百多次,共計支付人民幣87萬餘元,充值獲取的虛擬道具都打賞給了兩個賬戶,這兩個賬戶都由同一名女主播劉甜使用。
發現丈夫花錢如流水,張璐如遭晴天霹靂,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丈夫與女主播半個月裏通話30多次,其中大部分是丈夫打過去的。張璐聯繫上女主播劉甜,要求其返還打賞,雙方線下進行了調解,劉甜認爲打賞金額是她通過合法手段取得,拒絕退還。張璐在調解中得知,劉甜一直都知道王鑫已婚,並且與王鑫線下見過面。
調解無果後,張璐把丈夫和劉甜以及短視頻平臺所屬公司都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撤銷丈夫對主播的贈與,判令三被告返還打賞的款項87萬餘元。她向法院提交了丈夫的工資截圖、各平臺及渠道的借款記錄,擬證明丈夫的收入水平不足以負擔高額打賞,且打賞資金來源於借款。
庭審中,劉甜自認線下與王鑫見過面,自認她是被打賞的兩個賬號實際使用人,而兩個賬號共計收到打賞1988次,累計消耗“鑽石”879萬餘個,摺合人民幣87.9萬餘元。除了打賞,兩人沒有其他經濟往來。
法院:直播打賞非贈與,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直播打賞包含“充值”與“打賞”兩個環節。王鑫的充值行爲,是獲取平臺服務與虛擬消費工具的對價支付,屬於網絡消費行爲。劉甜通過直播向不特定公衆提供表演、互動等服務,凝聚了精力投入並創造了情緒價值,用戶基於對服務的滿意程度自願打賞,該打賞行爲具有明顯的對價性。同時,打賞收益經由平臺根據協議與劉甜結算,是劉甜提供直播服務的勞務報酬。王鑫與劉甜之間不構成贈與關係,而是形成了一種依託於短視頻平臺規則締結與履行的網絡服務合同關係。張璐主張“撤銷贈與”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針對“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爭議,法院認爲,王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配偶同意,短期內將87萬餘元的鉅額資金用於個人網絡直播打賞,明顯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範疇,構成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重大處分。該處分行爲未經共有人張璐同意,對她不發生法律效力,王鑫構成無權處分。
但是,法院同時明確,王鑫使用其本人實名註冊賬戶進行支付,該支付行爲本身合法有效,短視頻平臺有合理理由信賴該支付行爲系用戶有權處分。因此,短視頻平臺屬於善意相對人。其與王鑫之間的網絡服務合同,不因王鑫在夫妻內部可能構成無權處分而歸於無效。因此,張璐主張合同無效的訴求不成立。
根據現有證據,王鑫與劉甜的互動,尚未脫離網絡主播與粉絲之間可能存在的社交範疇,張璐主張該服務關係因基於“婚外感情交往”目的而違背公序良俗的觀點,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在判決書中同時提醒,王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與配偶協商,短期內單方進行鉅額網絡消費,該行爲在二人夫妻內部財產關係中可能引發的糾紛及相關責任,張璐可另行依法主張權利,但該內部爭議不能否定其與外部善意相對人之間已經合法成立並履行的合同關係。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張璐的全部訴訟請求。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全媒體記者 虢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