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於5月30日宣佈,已完成《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並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期截至2024年6月28日。此次修改的一個顯著變化是,擬新增一項條款,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不得設計、製造及使用車載形式”。
根據工信部的說明,這一新增條款旨在強調電動自行車不應配備車載充電器,以確保電氣安全。此舉與GB 42296《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修改單徵求意見稿的內容保持一致,共同構成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規範的完善。
此次公示的標準修改單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旨在提高電動自行車的電氣安全性能,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工信部呼籲相關行業內外的人士積極參與意見徵集,共同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