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將捐贈金額與賽事名額、名次等掛鉤 體育賽事慈善活動新規出臺

近日,體育總局、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在體育賽事活動中開展慈善活動的通知》,進一步釐清體育賽事活動與慈善活動的邊界與相關責任,推動體育賽事活動中的慈善活動合規有序、透明高效開展。

通知指出,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及其他參與方開展慈善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誠信、非營利原則,嚴禁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權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特別強調禁止將捐贈金額與賽事名額、資格、名次等掛鉤,杜絕假借慈善名義從事商業營銷、欺詐斂財、利益輸送等違規行爲,切實維護慈善活動的公益本質。

通知明確,體育賽事組織者承諾將所得捐贈給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的,應當選擇信譽良好、管理規範的慈善組織,賽前簽訂書面捐贈協議,明確捐贈財產種類、數量、用途及交付時間等關鍵內容,並嚴格履約。同時,需要在官方平臺及時公開捐贈情況,不得將捐贈財產用於體育賽事支出,不得指定利害關係人作爲受益人,嚴禁利用慈善捐贈宣傳法律禁止的產品和事項。

通知強調,接受捐贈的慈善組織應當依法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捐贈票據,建立專賬管理捐贈財產,嚴格按約定用途使用,主動向體育賽事組織者反饋管理使用情況,並在“慈善中國”平臺真實、完整、及時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針對違規行爲,通知明確地方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與民政部門要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查處。兩部門強調,將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體育賽事活動中的慈善活動健康發展。

(總檯央視記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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