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減肥梅子”“減肥果凍”祕密添加瀉藥!生產2600餘萬元“毒食品”銷往20多個省市,5人鋃鐺入獄

宣稱能“輕鬆瘦身”的果凍、梅子,背後竟是非法添加新型化學衍生物的“毒藥”。3月14日,最高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製售僞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5名被告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瀉藥成分,涉案金額高達2600餘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2021年至2023年間,劉甲等人先後成立兩家公司,生產並在網絡平臺銷往全國20多個省市的梅子、果凍、糖果。這些產品以“減肥瘦身”爲噱頭,實則祕密添加了一種具有致瀉功能的白色粉末。

其間,劉甲得知某被公開打假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新型瀉藥雙丙酚丁,與其當時使用的主原料一致。爲逃避查處,又購進與雙丙酚丁具有相同效果的物質作爲主原料使用。據瞭解,長期食用此類食品會導致腸道功能紊亂甚至肝臟損傷,多名生產工人在接觸原材料後,甚至出現了嚴重的皮膚紅疹和眼睛紅腫等症狀。

公安機關從兩家公司扣押和調取主原料及梅子、果凍、糖果等食品。經檢測,在主原料以及食品中檢出雙辛酚丁或雙環己甲酰酚丁成分,或二者均檢出。經查,兩家公司生產、銷售非法添加上述成分的食品金額共計2600萬餘元。

偵查階段,檢察機關結合食品藥品領域專家意見,認定該物質與已被禁用的藥品“酚酞”具有同等屬性及危害,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3年10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通知,明確將此類酚丁酯類衍生物列入打擊範圍。

2024年8月13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劉甲等5人提起公訴。2025年3月7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劉甲等5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三千萬元至三百萬元不等。各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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