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5元500條,“車主見到陌生電話都害怕”

個人信息5元500條 臨近續保頻遭推銷

車主隱私泄露屢禁不止爲哪般

“一天最高接到5通電話”“天天接到續保電話讓人受不了”“手機被迫改成白名單模式,見到陌生電話都害怕”……在社交平臺上,不少用戶投訴稱,車險臨期,車主頻頻遭遇各類保險電話密集推銷,不僅嚴重影響用戶體驗,還引發消費者對車險客戶信息泄露、行業數據安全及電話營銷亂象的擔憂。

記者調查發現,車主個人信息在購險、用車等多個環節均存在泄露風險。由於違規成本較低,電話營銷擾民亂象屢禁不止,車主的隱私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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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話術圍攻 車主苦不堪言

“我的車險今年1月纔到期,可騷擾電話提前兩個月就來了,最多一天能接5個車險推銷電話。”廣州車主陳先生說,這些電話都來自自稱中國人保財險公司的不同銷售人員,包括直銷人員和外包團隊。他粗略計算,半個月內已接到數十通推銷電話,嚴重干擾了正常工作與生活。

車主黃先生也有類似遭遇。車險到期前,他頻繁接到不同保險公司的各類續保電話,報價五花八門,還附帶“鎖單優惠”“禮品贈送”等承諾。然而,他聯繫保險公司官方客服後得知,準確報價需在車險到期前一個月內才能生成,此前業務員所提的優惠多爲吸引客戶的營銷話術。“提醒續保可以理解,但用不實報價誘導,還天天打電話,實在讓人難以忍受。”黃先生說。

一位保險公司車險部門工作人員透露,在車險到期前,公司通常會通過預留電話聯繫車主,以避免車輛脫保。如果車主在接到電話後不排斥或繼續諮詢,工作人員會定期跟進。“我們每天都有通話任務和業績指標,不打電話很難完成考覈。”該工作人員說。

除了保險公司,部分4S店、維修廠也成爲電話“轟炸”的源頭。海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李濟帆說,信息泄露的源頭分散在車主接觸的各類“前端場景”。例如,在4S店購車、保養時登記的聯繫方式,可能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合作方獲取並轉賣;一些小型維修店信息管理不規範,也加劇了車主個人信息的外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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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鏈條複雜 防範挑戰重重

記者採訪多位車險業務員瞭解到,電話推銷猖獗的背後,既有業務員的績效壓力,也與行業內外信息流轉環節過多、管控不力密切相關,且當前防範與治理面臨多重挑戰。

——內部管理存在漏洞,業績導向助長過度營銷。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保險銷售行爲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合法、正當、必要、誠信的原則收集處理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業務活動相關當事人的個人信息,並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然而,由於個別險企在對客戶重要敏感信息的保護和使用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設仍不健全,部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同業間共享車主個人信息數據,從而導致信息泄露。許多保險行業相關從業者信息安全意識不足,存在多種不合規甚至不合法的行爲,如在車主車險到期前,受迫於業績考覈壓力,忽略客戶感受,過度頻繁的電話營銷和騷擾。

——信息泄露鏈條冗長,源頭追溯困難。車主信息泄露發端於購車、投保、維修等多個環節,甚至還有人在平臺販賣車險用戶數據。這些數據一旦發生泄露,很難精準定位源頭,跨主體協同追責的難度極高。記者在網絡平臺檢索“車險獲客”,出現了大量有關出售客戶信息的內容。記者以購買數據爲由進行諮詢,客服表示可以通過購買獲客系統,輕鬆獲取車險客戶信息。此外,在某二手平臺,也有人在販賣車險客戶電話號碼,“5元500條,手機號導出,還可指定城市。”

——違規成本低,營銷亂象屢禁不止。廣東知險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瑞說,保險公司在客戶信息管理方面存在過錯,導致客戶信息泄露,將面臨法律訴訟和賠償責任。同時,對於非法獲取和使用客戶信息的行爲,相關法律法規也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情節嚴重的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爲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但由於相關法律法規在執行層面力度不足,對保險機構信息管理漏洞、違規營銷等行爲的懲戒力度不夠,違規成本遠低於違規收益。中山大學嶺南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燕認爲,監管與執法環節協同不足,難以形成有效震懾,導致電話“轟炸式”營銷亂象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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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協同共治 規範保險市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九條,處理個人信息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個人信息處理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

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應加強客戶信息管理,對客戶電話等敏感信息進行脫敏處理,防止客戶信息泄露,提高獲取敏感信息的門檻,限制客戶信息使用場景。未來可以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爲核心,構建全週期科技防護體系,升級智能風控,從源頭阻斷信息泄露風險,減少無效營銷對客戶的干擾。

由於消費者常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地位,難以追溯信息泄露源頭,維護自身權益時常面臨舉證難、流程繁瑣等困境,僅靠個人努力難以有效保護權益。

曾燕認爲,應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信息保護應以保險公司、行業協會、監管機構等主體爲核心,通過其主動搭建保障體系,再輔以消費者行動,才能系統性解決問題。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聯合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形成監管閉環,讓違規企業付出較高的代價。

此外,應加強對保險從業人員相關合規性教育。“對保險從業人員也要進行定期的培訓和教育,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觀念。讓保險從業人員充分認識到客戶信息保護的重要性,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規範自己的從業行爲,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保險市場環境。”曾燕說。

業內人士認爲,還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如官方網站、社交媒體、線下宣傳活動等,向保險消費者普及客戶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讓消費者瞭解自己的合法權益,知道在遇到信息泄露和電話騷擾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經濟參考報(記者:周強 胡拿雲,李俊豪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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