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的小曼,12歲時其父母離婚,小曼由母親撫養,而父親再婚後對其不聞不問。2024年7月,小曼考上了南昌大學,小曼的母親實在無力承擔女兒的學費和生活費,小曼就找到再婚後的爸爸,希望其能承擔自己的學費,但是小曼的爸爸卻拒絕承擔學費。奶奶怒斥兒子:不僅忘了娘,還不管親閨女!
雖然小曼的奶奶想辦法湊夠了小曼第一年的學費,讓小曼順利到大學報到上學。但畢竟奶奶年事已高,也沒有固定收入,小曼每月生活費至少2000元,這成了很現實的問題。
奶奶就告訴小曼,這麼多年她的壓歲錢、成人禮錢大概有十幾萬元,都是小曼爸爸拿着,支持小曼訴至法院,讓他返還壓歲錢。於是,小曼以要求父親返還從小到大合計15萬元壓歲錢、成人禮錢,用於繳納大學學費,將父親起訴到了法院。經法院調解,小曼的父親最終同意,每月定期向小曼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共計2500元,直至小曼大學畢業。
來源:錢江晚報、@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