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萬請網紅直播帶貨,僅成交4單收入700元!工作人員刷了140多單,都是假的

網紅在直播間裏帶貨,下單量不停地滾動增長,一場下來,幾千甚至幾萬單,真能讓商家獲利無數嗎?眼見不一定爲真!這些數據可能是虛假的!市民陳先生長期做食品銷售,爲了提高銷量,他請滬上一位號稱粉絲1400多萬的網紅“X姐愛美食”帶貨。拼場20多分鐘,直播間裏下了599單,結果僅成交4單。覆盤的時候,陳先生髮現大量訂單沒有付款,存在嚴重的刷單情況。網紅公司的工作人員陳XX一個人就刷了141單。在另一場直播裏,這個工作人員又刷了1400多單。陳先生果斷報案。目前,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立案調查。

網紅帶貨

3萬元付出700元成交

市民陳先生常年給一些食品做銷售業務。他日常也會刷網紅帶貨的直播視頻。一些網紅在直播間裏隨便一吆喝,訂單量就不停地滾動增長。一場直播下來,幾萬甚至幾十萬單很常見。這樣的營銷模式以及銷售量,讓陳先生怦然心動。

陳先生經常看的網紅直播“X姐愛美食”,在快手平臺顯示的粉絲數量有1400多萬人,而且她的直播領域跟自己的銷售品類“垂直”。爲了提升自己的銷售業績,陳先生想“試試水”。於是,他聯繫了“X姐愛美食”的合作公司,簽訂《廣告服務合同》,由這家公司安排“X姐愛美食”爲陳先生直播帶貨,售賣葛根粉。

按照合同約定,陳先生需要支付30000元“固定服務費”,另加1%稅金。在直播間裏每成交一單,網紅還按照平臺規則,提成15%。陳先生的葛根粉每盒10包,售價199元。“X姐愛美食”每賣一包,還能提成大約30元。由於是“拼場”,直播時間只有20多分鐘。

直播場次安排在7月16日。陳先生告訴《老葉較真》記者,那場直播從傍晚5點一直播到凌晨。輪到他的葛根粉時,已經快到0點了。他那半小時是跨天播完的。

在陳先生的直播錄屏中,記者看到手機屏幕上最終的單量是599單。女主播坐在那裏同時喫播一份熟食,後面兩名男子在協助沖泡葛根粉。畫外音介紹這款葛根粉的功效。女主播喝了一口之後,陳先生的3萬塊錢就用完了。

播後覆盤

工作人員陳某某參與刷單

“這599單,哪怕一半實單,我們刨掉成本,也能小賺。沒想到,最終只有5個實單,發貨前還退掉1單。實際銷售額爲796元,去掉平臺給主播的15%提成,到他手裏的銷售額只有676.6元。

這個數據跟陳先生的預期落差太大。根據他公司後臺導出來的下單數據,599單主要是4個人貢獻的。他們分別是上海寶山區羅店鎮的陳XX,141單;北京順義區高麗營鎮張XX,165單;北京房山區長陽鎮胡XX,135單;山東臨清市金郝莊鎮胡XX,145單。共計586單。

這586單,要麼成功退款,要麼交易關閉。成交的4單不在這裏面。

陳先生告訴《老葉較真》記者,在跟“X姐愛美食”在合肥的這家代理公司簽約的前後,他與幾個合夥人還直接跟“X姐愛美食”在上海的“上海XX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了一份包場合同,約定7月下旬在新疆的一場直播,賣哈密瓜等新疆特產。合同金額爲包場費20萬元,另付6千元稅款。

雖然7月16日的拼場直播效果並不好,但是新疆的包場直播還得如期舉行。直播結束後覆盤,陳先生等人的銷售額不到10萬元。上一場直播的刷單主力幾乎全數“到場”,也都參與了新疆這場直播的刷單活動。

上海寶山區羅店鎮的陳XX表現依然“強勁”,在大約4小時的直播時間裏,他一共刷了1429單。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之所以盯住了刷單人陳XX,是因爲他的收件地址跟“上海XX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地址相近。

“我去他們公司交涉的時候,陳XX出來了,就是直播間裏給X姐打下手的那個戴眼鏡的小夥子,跟他刷單賬號上的圖像一致。他們不認爲自己有問題,態度非常強硬。”

監管立案

違法事項正在調查中

記者注意到,兩份直播帶貨的服務合同,都沒有約定銷售額。在跟合肥那家代理公司籤的《廣告服務合同》裏,僅約定“合作期間,直播推廣效果未達到甲方預期,甲方可在指定活動結束前申請補播。”“乙方不對甲方產品最終成交量負責,不對甲方的品序、單量等要求和行爲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我們對合同履行情況不提異議。但是,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他們採取刷單手段,製造虛假數據,特別是他們團隊內部的陳XX參與刷單。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該行爲屬於組織虛假交易,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爲。所以,我們果斷向X姐公司所在地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報案。目前該局已經立案調查。X姐公司和陳XX的行爲是否構成詐騙,我們的律師正在蒐集證據,如果證據成立,我們不排除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陳先生提供的相關資料中,有一份寶山區市場監管局淞南所的告知單,上面告知內容爲“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告知時間是2025年12月25日。

2026年1月4日,記者向寶山區市場監管局提出採訪請求,該局回覆說:“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中,相關情況不便對外公佈。”

以X姐網名命名的上海XX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商務負責人回覆記者的採訪申請時也表示,“等相關部門調查結束後再說吧”。

律師說法:

直播間刷單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李達律師瞭解這個事件之後表示,這件事涉及三個層面,即公共領域存在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其次是消費者立場,因爲消費者被直播間裏的虛假數據欺詐,理應索賠;然後就是對委託方甲方的不實履約問題。

李律師說,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紅帶貨不得對商品的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進行虛假或者錯誤的宣傳。這個網紅在直播帶貨期間,組織人員刷單,等於是網紅主播自己人爲地對銷售量進行造假,她向消費者提供的是虛假的銷售狀況。大量刷單,會給消費者造成假象,認爲這個商品很搶手,評價很好,但實際上是虛假信息。這就屬於典型的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一個表現。委託人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由相關部門對他們進行查處和處罰。

如果消費者因爲網紅主播進行的虛假宣傳,對商品或者購買行爲作出錯誤判斷,那麼網紅的公司也應該向消費者進行一定的賠償。如果主播的行爲被認定成欺詐,消費者有權主張該商品價款的3倍賠償,如果不足500元,可以按照500元來要求賠償。

在商事領域,這個委託人,也就是甲方,因爲這個網紅主播宣傳自己多麼能賣貨,有很多銷量,就選擇跟她合作,那麼這個網紅就對委託方構成了合同欺詐或者是合同違約。如果網紅主播自己人爲造假,被法院認定成欺詐的話,是可以把合同撤銷的。

最新進展

“X姐愛美食”退還拼場費

記者發稿前,陳先生告知,1月6日下午,“X姐愛美食”的工作人員聯繫他,協商退費事宜。下午4時前,全額退款已經到賬。不過新疆那一場的退費還在協商中。

晨報記者 葉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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