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幾千元,三個月翻倍賺”“雞苗代養零風險,高價回收還退本金”……江蘇省常州市一家農業科技公司在網絡平臺發佈廣告,引流客戶到線下,以紅栓菌、雞苗代養爲誘餌畫出農業致富的“大餅”,一年多時間裏騙取14名農戶共計27萬餘元。
經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胡某甲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個月,各並處罰金。胡某乙因犯罪情節較輕,退還違法所得後,被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高價回收
設紅栓菌代養騙局
2023年7月,無業人員李某某與王某某經預謀,決定用代養模式騙錢。兩人輾轉來到常州市武進區,在某鄉鎮租用了一處廠房,註冊成立農業科技公司。爲掩人耳目,他們通過胡某甲找到其堂弟胡某乙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並許諾每月給其5000元報酬,同時讓胡某乙辦理銀行卡和POS機,專門用於收取“業務款”。李某某曾向其他人坦言:“高價回收不可能實現,就是爲了騙客戶買高價菌包。”
公司成立後,二人迅速啓動“引流計劃”——通過網絡平臺投放廣告,以“紅栓菌代養,3個月利潤翻倍,幹品回收價每斤2500元”爲噱頭,吸引有意向的農戶。
家住連雲港的張某於2023年9月在某直播平臺看到廣告後,與王某某取得聯繫。對方熱情邀請他到常州考察“養殖基地”,並承諾“只要按技術要求種植,不管大小,不發黴就回收”。
懷揣着致富夢想,張某驅車趕往常州。李某某、王某某親自接待了他,帶着他參觀所謂的“養殖基地”,展示貨架上的菌包和種植架,還請來技術員講解種植技巧。看着公司規模和誘人的回報承諾,張某放下戒心,當場支付5900元購買了150個菌包,並支付500元購買了“消毒藥水”。
然而,他按照技術指導種植三個月後,紅栓菌不僅長勢極差,還出現斑點,聯繫公司回收時,李某某以“菌種未分朵成型、存在發黴跡象”爲由拒絕回收。之後,李某某便失聯了。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菌包每個進價僅五六元,卻以每個40元至60元的價格賣給農戶,所謂“每斤2500元回收”更是子虛烏有——李某某等人甚至不清楚生產一斤紅栓菌幹需要多少個菌包。經查,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該公司通過紅栓菌代養騙局,共騙取8名農戶7萬餘元。
換湯不換藥
再設雞苗代養騙局
雖然騙到了一些錢,但李某某、王某某發現,紅栓菌騙局運營成本高、騙得金額有限。2024年2月,經胡某甲提議,三人決定“轉型”雞苗代養。他們沿用原有公司外殼,將廠房內的紅栓菌廣告換成雞苗代養廣告,還特意裝修了“孵化箱展區”——放置十幾米長的隔間搭配計溫器、排風扇等設備,謊稱公司有大型孵化基地,以此騙取農戶信任。
“雞苗保管費每隻五六元,養殖50天回收價每隻30元至40元,到期退還全部本金,零風險養殖!”新的宣傳廣告通過網絡平臺再次擴散。爲了讓騙局更具迷惑性,他們在合同中約定“雞苗存活率需達95%、出欄率85%”,卻故意提供每隻0.8元至1.2元的劣質雞苗,還指使技術員在養殖環節做手腳。
家住無錫的農戶趙某在網上了解到該項目後,於2024年4月前往公司考察。李某某熱情接待,當場測算“每隻雞利潤30元至35元”。面對如此高的收益,趙某當場簽訂5000只雞苗的代養合同,支付3萬元保證金和2萬元疫苗費。公司派來的技術員在趙某家住了4天,指導餵養時故意調高鹽水濃度。技術員離開後,雞苗開始大面積死亡,最終存活的寥寥無幾。趙某找公司理論,對方卻以趙某“未達合同約定存活率”爲由拒絕回收,僅同意補發一次雞苗,條件是趙某簽訂終止合同協議。
經查,該公司的疫苗成本每隻僅0.6元,卻向農戶收取每5000只1萬餘元的高價,而合同約定的95%存活率,即便是專業規模化養殖也難以達到,散戶更是沒有可能。2024年3月至5月,該團伙通過雞苗代養騙局,騙取6名農戶20萬餘元。
精準辦案
追贓挽損
2024年5月,多名被騙農戶相繼報案,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立案偵查後,先後將李某某、胡某甲抓獲,王某某主動投案,胡某乙經傳喚到案。2025年7月11日,案件移送武進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通過梳理銀行流水、微信聊天記錄、代養合同、被害人陳述等證據材料,形成完整證據鏈。
經審查,胡某乙明知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提供銀行卡用於收款、協助取現,後期還在公司負責燒飯、接待客戶;李某某、王某某全程主導騙局,負責策劃、接待客戶、採購劣質產品;胡某甲出資入股,參與引流推廣。
案發後,在檢察機關督促下,李某某、王某某各退贓10萬元,胡某甲退贓1.3萬餘元,公安機關將贓款全部發還被害人,其餘損失通過民事訴訟足額賠償。
2025年11月27日,武進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李某某等人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爲,李某某、王某某和胡某甲利用農戶渴望增收、缺乏法律意識和市場判斷力的特點,通過虛假宣傳、設置合同陷阱等方式實施詐騙,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系共同犯罪。
2025年12月17日,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結合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作用地位及認罪認罰、退贓退賠情況,採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作出如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面對“零風險、高回報”的代養項目務必提高警惕,可採取多種方法查驗其真實性,牢記三點避免上當:一是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覈查公司主體資質,確認是否具備相關養殖、經營資質;二是在簽訂合同時,仔細審查合同條款,對存活率、回收標準等模糊表述要求明確,必要時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三是留存合同、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相關證據,一旦發現被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夏丹 劉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