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警破獲涉“虛擬幣”違法犯罪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

“虛擬幣”具有去中心化、不記名性等特點。“虛擬幣”網絡傳銷大多是通過傳銷頭目註冊空殼公司、設立網站,再以慈善、理財、娛樂、醫療爲名目建立初步信任,通過各種形式大肆宣傳其發行的虛擬幣價值,以“高額返利”爲噱頭,鼓勵會員開拓市場、與人共享“拉人頭”的方式賺取回報,最終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近年來,許多不法分子抓住網友“一夜暴富”的心理,打着金融創新的幌子,以高額回報爲誘餌,利用虛擬幣實施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危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

Part.01

貴州黔南網安與刑偵聯動,破獲一起“虛擬幣”網絡傳銷案,專案組分赴多地,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

Part.02

公安機關工作中掌握:有人在網絡設立某虛擬幣,並故意炒高該虛擬幣價格,以“拉人頭”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經查,該傳銷組織宣揚“世界一切有價值的皆可代幣化”口號,搭建虛擬幣無實名交易平臺,設立各種層級,會員以充值質押虛擬幣參與傳銷活動,通過發展下線獲取直推獎勵的方式獲利,是一個層級達三級以上,參與人數達千人的網絡傳銷組織。

經查,犯罪嫌疑人賈某福、劉某、段某耀等人在網絡設立某虛擬幣,以購買虛擬幣可獲得高額收益爲誘餌,故意炒高虛擬幣價格,根據會員的購買金額劃分“身份層級”,隨着層級不斷升高,收益隨着增加,以此鼓勵“老會員”繼續發展“新會員”,吸納更多人員參加傳銷活動,實現利益層層逐級返利。

獲取收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自己購買獲得產幣收益,另一種是發展下線獲得推廣收益。

Part.03

“虛擬幣”傳銷步驟:

● 一是成立組織,藉助合法身份掩蓋非法行徑;

● 二是組建服務器設立網站界面,在網站上包裝成爲具有發行虛擬幣資格的公司;

● 三是宣傳造勢,利用網絡社交工具,結合線下宣傳虛擬幣價值,引誘羣衆參與;

● 四是吸納資金,設立資金池,利用高額返利,引誘參與者購買虛擬幣成爲會員,並鼓勵發展下線,不斷吸納資金。

網警提醒

平臺利用大部分傳銷參與者對虛擬幣並不瞭解,通過工作人員定期開課宣講“高回報、低風險”等話術,並以代充值的方式幫助會員將人民幣兌換後進行充值。

目前,相關涉案嫌疑人均已被依法打擊。

素材丨貴州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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