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曼貼紙當暗號
可直接進場
看張學友、陳奕迅演唱會?
近日,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公佈了一起利用明星演唱會牟利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
2023年,演藝市場迎來兩位知名歌手——張學友和陳奕迅的巡迴演唱會。負責這兩場大型活動安保工作的某公司分公司,將部分驗票服務及安保人員調配業務外包給了趙某。
趙某隨後招募了李某、許某擔任臨時保安,負責演唱會入場的檢票工作。在一次偶然機會下,他結識了王某。
王某稱,他可以在社交平臺尋找沒有買到票的粉絲,收取費用後,再讓趙某安排人員將這些無票粉絲放進演唱會現場,兩人很快達成共識。
在演唱會期間,王某會向每位支付了1500至2000元費用的粉絲髮放奧特曼貼紙,並要求他們將貼紙貼在身份證邊角上,並只能從李某、許某值守的特定安檢閘口通過。不久,王某與趙某被警方抓獲。
經查明,兩人在2023年9月張學友演唱會、2024年4月26日至5月5日陳奕迅演唱會先後放行126名無票粉絲,非法獲利19.4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定,趙某、王某的行爲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一審宣判後,檢察機關未提起抗訴,被告人趙某、王某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承辦法官解釋道,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即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該案中,李某、許某雖爲臨時保安,但保安公司明確賦予其在檢票口使用專業驗票機覈驗門票、放行有票觀衆、排除無票及假票人員入場的職責與權利。二人實際承擔了阻止不適格人員進入場館的職務內容,具有決策權。屬於刑法規定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
而趙某作爲承接演唱會部分驗票及安保人員調配業務的負責人,王某負責招攬無票粉絲,二人雖未直接參與檢票操作,但通過支配、利誘李某、許某,利用了李某、許某的職務便利,共謀爲他人謀取進入演唱會現場的資格,破壞市場公平環境。鑑於李某、許某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自願認罪認罰、退出所有違法所得、獲利較少等從輕處罰情節,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承辦法官提醒,演唱會、體育賽事等大型公共活動的安全有序運行,依賴於各個環節參與者的責任擔當。任何試圖利用大型公共活動管理漏洞鑽空子、借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無論手段多麼隱蔽,只要侵犯了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且達到法定數額,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平臺方也應積極履行管理責任,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與監督,從源頭上防範此類行爲的發生,共同維護行業的健康生態。
中國青年報(整理:樊星)來源:極目新聞(記者:孫婷婷)、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