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銷售VIP火箭發射觀禮票,“內場”竟是居民樓頂!被罰100萬後不服起訴,法院這樣判

《法治時報》12月11日披露,一公司虛假宣傳火箭發射觀禮票,被罰百萬後起訴。

近日,海南一家公司因在網絡平臺銷售火箭發射觀禮票時虛假宣傳,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00萬元。該公司不服訴至法院。近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後,依法維持了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

據瞭解,科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通過抖某平臺銷售海南文昌火箭發射觀禮票,宣稱其爲航天科普營,是準官方機構,可爲購買VIP火箭發射觀禮套票的遊客提供海南文昌火箭發射基地內場位置觀看火箭發射。但該公司並未帶領遊客進入內場觀看,而是組織遊客到發射場外圍的居民樓頂觀看火箭發射。相關遊客因購買的旅遊產品與實際提供的服務不相符,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並在網上發帖投訴。

市場監管部門覈查認爲,科某公司並未獲得航天科普教育基地的認證,且其在某平臺銷售文昌火箭發射觀禮票時進行虛假宣傳,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觀禮票銷售金額總計76.78萬元,金額較大,綜合考慮科某公司積極配合調查、向消費者退還大部分款項等情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在“情節嚴重”檔次內給予處罰,責令科某公司改正違法行爲,並處罰款100萬元。科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涉案處罰決定。

一審法院駁回原告科某公司的訴訟請求。該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二審認爲,首先,科某公司並未獲得航天科普教育基地的認證,卻在對外宣傳中宣稱其爲航天科普營,是準官方機構,與客觀事實不符;其次,科某公司工作人員與遊客微信聊天時,宣稱購買文昌火箭發射觀禮VIP票可以進入火箭發射基地觀禮,事實上並未帶任何遊客進入發射基地觀看發射;再次,科某公司工作人員對遊客宣稱預定的觀看火箭發射的樓頂,是該地區最好的樓頂,但經市場監管部門勘驗,科某公司預定的3處樓頂正前方均有數量不等的建築物,並非視野最好的樓頂。

科某公司通過某平臺進行虛假宣傳,銷售文昌火箭發射觀禮票成交金額共計76.78萬元,屬“貨值較大”的情形,且帶遊客前往樓頂觀看火箭發射造成不良影響。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科某公司的行爲屬情節嚴重,適用法律正確。同時,市場監管部門考慮科某公司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主動向遊客退款,減輕了違法行爲的危害後果,對科某公司按照處罰下限處以罰款100萬元並無不當。市場監管部門經過立案、調查取證、事先告知、聽證、集體討論等程序作出涉案處罰決定,充分保障了科某公司陳述、申辯權的行使,處罰程序合法。

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法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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